海富通收益增长基金调整基金合同的临时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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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 16:23 证券时报 | |||||||||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4】104号)和《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4】106号)要求,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于《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了调整并将调整的内容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主要调整内容明确如下:
一、释义部分。根据《基金法》的规定,对有些名称、定义做了调整,例如:“基金契约”改成“基金合同”;“基金持有人”改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等。 二、根据《销售办法》的规定,明确了如下内容: 1.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 在扣除必要的手续费后,赎回费余额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并归入基金财产。 2.对于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予以明确。详见更新招募说明书的具体规定。 三、根据《基金法》第七十一条至七十五条、《运作办法》第三十八条至四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关规定作了相应调整,并明确如下内容: 1.召开事由:明确了有“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等情形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召集方式。明确了如下内容: (1)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行召集; (2)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该比例以提出提议之时提请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与基金总份额之比例计算,下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至少提前30日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3.通知。明确了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30日,在至少指定媒体公告通知。 4.会议的召开方式。 (1)现场开会。明确增加了“亲自出席会议者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应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2)通讯方式开会。明确在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a)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 (b)召集人收到的出具书面表决意见书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 (c)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符合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5.议事内容与程序。明确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百分之50%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 7.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内容明确如下: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不含50%)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2)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不含2/3)通过方可作出。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决定终止基金等重大事项必须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8.生效与公告。明确内容如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 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的有关规定,特明确内容如下: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2次,基金收益分配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 2.将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明确为现金分红方式。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已于2004年9月28日复核了《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调整的相关内容,并对其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加以确认。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年 10月15日 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 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年7月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3】85号文)核准公开发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3年8月22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 重要提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4年8月3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4年6月30日。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37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37楼 法定代表人:邵国有 设立时间:2003年4月1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 注册资本:1亿元 股权结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7%、富通基金管理公司33%。 电话:021-38784858 联系人:朱前 (二)主要人员情况 邵国有先生,董事长,副教授。历任吉林大学校党委副书记、长春师范学院校党委书记、长春新世纪广场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宣传培训中心总经理。2003年至今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吉宇光先生,董事,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证券部经理、海通证券北京朗家园营业部总经理等职。1997年至今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艾德加(Stewart Edgar)先生,董事,英国籍,学士。历任英国Ivory & Sime公共有限公司基金经理、美国Fiduciary国际信托公司研究部主任、高级副总裁、英国HD国际有限公司高级基金经理、董事、美国F&C管理公司高级基金经理、董事。1997年至今任富通基金管理公司董事总经理。 田仁灿先生,董事、总经理,比利时籍,工商管理学硕士。历任法国金融租赁Euroe-quipement S.A.公司总裁助理、富通银行区域经理、大中华地区主管、富通基金管理亚洲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业务发展部总经理、首席执行官。2003年至今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文伟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高级经济师。历任交通银行郑州分行铁道支行行长、紫荆山支行行长、私人金融处处长、海通证券办公室主任、海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2003年至今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董文标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历任交通银行郑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民生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现任中国民生银行党委书记、行长。 陈家强先生,独立董事,美国籍,博士,教授。历任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财务学系副教授、香港科技大学财务学系教授、会计学系主任、香港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现任香港科技大学财务学系主任、香港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巴约特(Marc Bayot)先生,独立董事。比利时籍,经济学学士。历任比利时通用银行证券分析、基金管理、公司财务等领域的业务主管,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比利时布鲁塞尔自由大学经济系教授。现任欧洲投资基金及投资企业协会名誉主席,“养老金基金”委员会主席,欧盟委员会“养老金基金论坛”委员,欧洲议会“养老金基金论坛”委员,INVESTPROTECT公司(布鲁塞尔)董事总经理。 杨玉良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历任复旦大学化学系高分子专业助教、复旦大学材料科学研究所助教、复旦大学高分子科学系系主任。现任复旦大学副校长。 李础前先生,监事长,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安徽省社联所属省新科技发展公司副总经理、海通证券财务会计部总经理、海通证券财务副总监兼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秦达明(Dennis Ziengs)先生,监事,荷兰籍,工商管理硕士。历任美国大陆银行集团台北分行总经理、荷兰银行集团巴西分部总裁/台北分行总经理、荷兰合作银行集团(RaboBank Group)亚洲东北区总经理/北美区执行副总裁。2002年至今任富通亚洲区执行总裁。 奚万荣先生,监事,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持有者,历任海南省建行秀英分行会计主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稽核员。2003年4月至今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稽核经理。 缪钧伟先生,副总经理,金融学博士。历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监管部副处长、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顾问。2004年5月至今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章明女士,督察长,硕士。历任加拿大蒙特利尔BBCC Tech & Trade Int’l Inc公司高级财务经理、加拿大蒙特利尔Dalma Investment, Future Electronics 公司产品专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合作部经理。2003年至今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陈洪先生,投资总监,清华大学管理学硕士。历任君安证券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业务经理、富通基金管理亚洲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03年至今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兼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郑拓先生,美国芝加哥大学MBA,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持有者。历任黑龙江省进出口公司业务代表,君安证券公司黑龙江公司投资经理,广达投资公司投资经理,加拿大Donier International 企业融资经理,美国Robert W. Baird 投资银行基金分析师。2003年7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公司,任投资部股票分析师。2004年4月起担任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团队式投资管理模式。投资决策委员会常设委员有:田仁灿,总经理;陈洪,投资总监;陈家琳,研究负责人;杜晓海,定量分析师。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总经理担任。讨论内容涉及特定基金的,则该基金经理出席会议。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LTD 法定代表人:方诚国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邮政编码:200336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170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江永珍 电话:021-58408846 交通银行是中国第一家全国性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自1987年重新组建以来,交通银行各项业务和机构建设持续健康发展,目前在我国86个大中城市设有分支行,全行员工5万余人,截至2003年末,资产总额为9504.44亿元人民币,当年实现拨备前利润95亿元人民币。1998年被《欧洲货币》评为中国最佳银行,1999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最佳银行。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37层 法定代表人:邵国有 电话:021-50471758 联系人: 朱鸣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38784858 公司网址:www.hftfund.com 2、代销机构 (1)交通银行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方诚国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59 电话:021-58781234 联系人:王玮、杜宇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4125 联系人:金芸 (3)深圳发展银行 地址:深圳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林 电话:0755-82088888-8811 联系人:周勤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 联系人:芮敏祺 (5)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54033888 联系人:王序微 (6)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周济谱 电话:010-65186758 联系人:权唐 (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167 联系人:钟俊杰 (8)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杨盛芳 (9)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汉市新华下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明云成 电话:021-63291352 联系人:梅萍 (10)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5、24、10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电话:(0755)82493561 联系人:盛宗凌 (11)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信兴广场地王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 徐卫国 电话: 0755-83520352,4008888999(广东福建地区开通) 联系人:张秋冰 (12)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4457777-882、721 联系人:张雪瑾、袁红彬 (13)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613、(010)66568587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赵荣春、郭京华 客户服务热线:(010)68016655 (14)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胡关金 电话:0755-82133437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胡剑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800-810-8868 (1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 020-87555888-875 联系人:肖中梅 (二)注册登记人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法定代表人:陈耀先 电话:0755-25938095 传真:0755-25987538 联系人:任瑞新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号嘉里中心 负责人:王俊峰 电话:010-65612299 传真:010-65610830 联系人:宋萍萍 联系电话:0755-82125006 经办律师:靳庆军、宋萍萍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5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人代表:杨绍信 电话:(021)61238888 传真:(021)61238800 联系人: 陈兆欣 经办注册会计师:肖峰 陈玲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取积极主动精选证券和适度主动进行资产配置的投资策略,实施全程风险管理,在保证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在一定风险限度内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最大化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方向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为:股票投资50%-80%,债券投资20%-50%;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本基金股票投资的主要对象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经过严格筛选、符合本基金选股标准的优质且价格合理的上市公司,这部分上市公司是本基金的重点投资对象;第二类是公司现状不理想但基本面将发生实质性变化,并且这些都尚未充分反映在股价中的上市公司。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分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为适度主动的资产配置,以控制或规避市场系统性风险;第二层次为积极主动的精选证券,以分散或规避个券风险。积极主动精选证券是本基金投资策略的重点。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的多因素分析决策支持系统,结合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形成对不同市场的预测和判断,适度主动地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和现金之间的比例,以规避或控制市场系统性风险,提高基金收益率。 2.精选证券策略 (1)精选股票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基于对国际市场投资管理经验的认识和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实证分析,建立了精选股票分析决策支持系统,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从定价指标(“向后看”)和盈利预测指标(“向前看”)两个方面,以基本面分析为主要手段,重视取得第一手资料,识别和控制风险,积极主动精选个股。 (2)精选债券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对象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包括可转换债)和债券回购等。债券投资采取“自上而下”的策略,深入分析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以价值发现为基础,在市场创新和变化中寻找投资机会,采取利率预期、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策略、收益率利差策略和套利等积极投资管理方式,确定和构造合理的债券组合。 3.投资管理程序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团队式投资管理模式。投资决策委员会不定期就投资管理业务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基金经理、分析师、交易员在投资管理过程中既密切合作,又责任明确,在各自职责内按照业务程序独立工作并合理地相互制衡。具体的投资管理程序如下: 1)投资部策略分析师、股票分析师、定息产品分析师、定量分析师各自独立完成相应的研究报告,为投资策略提供依据; 2)投资策略月会决定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和股票、债券的投资重点等; 3)投资每周例会根据投资策略月会的决定,结合市场和公司基本面的变化,决定具体的投资策略; 4)基金经理依据策略分析师的宏观经济分析和策略建议、股票分析师的行业分析和个股研究、定息产品分析师的债券市场研究和券种选择、定量分析师的定量投资策略研究,结合本基金产品定位及风险控制的要求,在权限范围内制定具体的投资组合方案; 5)基金经理根据基金投资组合方案,向集中交易室下达交易指令; 6)集中交易室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对交易情况及时反馈,对投资指令进行监督; 7)基金经理对基金投资组合及资金运用情况进行跟踪,并根据市场变化、实际交易情况及各分析师的追踪研究和建议,在权限范围内及时调整投资组合; 8)定量分析师负责开发和完善内部风险控制系统,并完成有关投资风险监控报告; 9)定量分析师负责完成内部基金业绩评估,并完成有关评价报告。 投资决策委员会有权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情况的需要,对上述投资管理程序作出调整。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上证综合指数,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上证国债指数。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上证综合指数×65%+上证国债指数×35%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程度适中的品种。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4年7月1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4年6月30日(“报告期末”),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市值 占基金资产 (人民币元) 总值比例 股 票 1,922,406,980.40 70.65% 债 券 667,484,101.96 24.53% 银行存款及清算备付金合计 115,383,760.43 4.24% 应收证券清算款 3,929,048.930.14% 其他资产 12,000,803.20 0.44% 合 计 2,721,204,694.92 1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 市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35,945,778.00 1.33% B 采掘业 333,062,141.55 12.35% C 制造业 948,646,657.51 35.16% C0 食品、饮料44,041,197.10 1.63% C1 纺织、服装、皮毛 26,743,742.90 0.99% C2 木材、家具 0.00 0.00% C3 造纸、印刷 91,390.00 0.00%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296,918,038.00 11.01% C5 电子 0.00 0.00% C6 金属、非金属 239,359,927.85 8.87% C7 机械、设备、仪表 204,825,444.30 7.59% C8 医药、生物制品 98,440,737.36 3.65% C99 其他制造业 38,226,180.00 1.42%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313,494,296.96 11.62% E 建筑业 26,696,000.00 0.99%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171,390,789.24 6.36% G 信息技术业 67,229,879.84 2.49%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0.00 0.00% I 金融、保险业 0.00 0.00% J 房地产业 0.00 0.00% K 社会服务业 25,941,437.30 0.96%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0.00 0.00% M 综合类 0.00 0.00% 合计 1,922,406,980.40 71.26% 3、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序号 股票名称及代码 数量(股) 期末市值 市值占基金 (人民币元) 资产净值比例 1 中国石化(600028) 22,500,000.00 107,775,000.00 3.99% 2 扬子石化(000866) 7,000,225.00 81,762,628.00 3.03% 3 兰花科创(600123) 7,199,467.00 78,834,163.65 2.92% 4 华能国际(600011) 8,000,000.00 77,120,000.00 2.86% 5 兖州煤业(600188) 5,433,723.00 75,094,051.86 2.78% 6 铜都铜业(000630) 8,000,593.00 73,285,431.88 2.72% 7 中兴通讯(000063) 3,300,176.00 67,125,579.84 2.49% 8 上海机场(600009) 6,000,287.00 66,603,185.70 2.47% 9 上海石化(600688) 11,000,000.00 66,110,000.00 2.45% 10 长江电力(600900) 7,277,302.00 61,711,520.96 2.29% 4、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债券类别 债券市值(人民币元) 市值占净值比例 国债 262,114,646.58 9.71% 金融债券 350,979,585.38 13.01% 可转换债券 54,389,870.00 2.02% 债券投资合计 667,484,101.96 24.74% 5、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债券名称 市值(人民币元) 市值占净值比例 03国债10 149,952,000.00 5.56% 02进出02 144,024,000.00 5.34% 03国开24 133,346,000.00 4.94% 03国债12 112,162,646.58 4.16% 02国开16 73,609,585.38 2.73%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股票。 3)基金其他资产的构成 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 1,268,778.73 应收利息(人民币元) 9,086,286.38 应收申购款(人民币元) 1,645,738.09 合计(人民币元) 12,000,803.20 4)基金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期末市值(人民币元) 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0726 龙电转债 30,955,500.00 1.15% 110001 邯钢转债 22,900,320.00 0.85%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04 年6 月30 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 净值增长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 率(1) 标准差(2) 收益率(3) 收益率标准差(4) (1)-(3) (2)-(4) 过去1个月 -5.81% 0.92% -6.46% 0.85% 0.65% 0.07% 过去3个月 -12.60% 0.97% -14.25% 0.80% 1.65% 0.17% 过去6个月 1.18% 1.06% -5.86% 0.85% 7.04% 0.2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截止日 13.34% 0.88% -4.17% 0.79% 17.51% 0.09% (二)本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注:2.1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2003年8月22日成立起至2004年2月22日为建仓期。建仓期满至今,本基金投资组合均达到本基金合同第十八条(三)、(六)规定的比例限制及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 2.2 本基金于2003年8月22日成立,截止2004年6月30日运作时间不满一年。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其他费用 主要包括证券交易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该等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前端申购费率分档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前端申购费率 25万元以下 1.5% 25万元以上(含25万元),100万元以下 1.2% 100万元以上(含100万) 1.0% 2)赎回费 本基金赎回费率按持有期分档如下: 持有期 赎回费率 2周年以内 0.35% 2周年以上(含2周年) 0 基金赎回费用在扣除必要的手续费后,余额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并归入基金财产。 3)转换费 基金间转换费率为0.3%,转换费的25%计入转出基金的资产。 4)销售服务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用于基金的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 3、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列支。 (二)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三)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告;此项调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基金的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一)总体更新 1.格式更新:根据“第5号令”的要求,对相关章节的格式、顺序作了必要的调整; 2.概念更新:根据《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的新的提法,将“基金契约”、“基金单位”、“基金持有人”、“基金单位净值”等概念分别更新为“基金合同”、“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净值”等。 (二)绪言部分:将作为《招募说明书》编写依据的法律法规更新为“《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并按照“第5号令”的要求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必要的调整。 (三)释义部分 1.增加“基金法”、“中国银监会”、增加“基金合同生效日”释义; 2.详细定义了基金间转换的释义。 (四)基金合同当事人。 删去关于“基金发起人”的有关内容。 (五)基金管理人 1.主要人员情况 (1)修改、增加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经理的新任命以及相关人员具体情况的内容; (2)根据第5号令的规定,披露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2.根据第5号令的要求,并结合《基金法》、《销售办法》的相关规定,详细列明了“基金管理人的职责”,以及“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六)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中,注册资本更新为170亿元; 2.鉴于基金托管人高管人员有所变更,因此在更新招募说明书中“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中增加了说明; 3.对基金托管业务情况作了更新。 (七)相关服务机构 1.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现增加了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为“投资咨询服务机构“)、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信息; 2.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地址、经办人有所变动。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1.申购与赎回的费用 (1)根据《销售办法》,增加如下规定: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 在扣除必要的手续费后,赎回费余额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并归入基金财产。 (2)根据第5号令、《信息披露办法》,详细列明了申购数额、余额的处理方式和申购数额和余额的限制规定。 2.增加了“在遵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的有关内容。 3.根据《销售办法》的相关要求,对于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予以明确。 (九)基金的转换 该项为根据基金管理人业务发展要求新增的内容,详见更新招募说明书。 (十)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 原《招募说明书》对于非交易过户的规定仅局限于对自然人作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一些民事法律行为,在基金实际操作过程中,还遇到机构投资者的民事法律行为以及自然人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所引起的非交易过户事宜,为此,在本次更新中增加了“遗赠”、“自愿离婚”、“分家析产”、“国有资产无偿划转”、“机构合并或分立”、 “资产售卖”、“机构清算”、“企业破产清算” 等新的内容,以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 (十一)基金的投资 1.投资范围和对象。根据《运作办法》的规定,增加如下内容: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百分之五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2.业绩比较基准。根据第5号令的规定,列明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说明了基金管理人使用该业绩比较基准的简要理由; 3.禁止行为。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以及在实际基金运营操作中遇到的问题,修改和增加了部分禁止行为相关条款; 4.根据第5号令以及《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增加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十二)基金的业绩 1.根据第5号令的要求,增加了“基金的业绩”部分,列明了“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等风险提示内容; 2.根据《销售办法》的有关规定列明了本基金的业绩。 (十三)基金的财产 1.基金财产的帐户。详细列明了基金财产的范围以及其独立性; 2.基金财产的保管与处分。根据第5号令的规定,增加了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见更新招募说明书。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1.将“暂停公告净值的情形”改为“暂停估值的情形”,实质内容未变; (十五)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收益分配原则。根据《运作办法》的规定,对于基金收益分配的次数和方式进行调整如下: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2次,基金收益分配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如基金仅进行一次年度分配的,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 2.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投资者未选择的,则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十六)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根据第5号令的规定的格式,分别列明了“与基金运作有关的其他费用”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十七) 基金的信息披露。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新规定以及《第5号令》 关于“基金的信息披露”的要求,此章节在框架和内容上做了较大调整。 (十八)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基金清算的公告。根据《信息披露办法》规定,新增如下条款: 基金清算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十九)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该部分为根据第5号令的规定新增加的内容,并替代原《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其中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关内容,根据《基金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4】104号)作了相应的调整。具体内容详见更新招募说明书。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摘要。根据第5号令的规定新增加的章节。 (二十一)根据“第5号令”的规定,增加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机查阅方式、备查文件的相关内容。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年10月15日 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1月1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4】8号文)核准公开发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4年3月12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 重要提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4年8月3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4年6月30日。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37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37楼 法定代表人:邵国有 设立时间:2003年4月1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 注册资本:1亿元 股权结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7%、富通基金管理公司33%。 电话:021-38784858 联系人:朱前 (二)主要人员情况 邵国有先生,董事长,副教授。历任吉林大学校党委副书记、长春师范学院校党委书记、长春新世纪广场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宣传培训中心总经理。2003年至今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吉宇光先生,董事,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证券部经理、海通证券北京朗家园营业部总经理等职。1997年至今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艾德加(Stewart Edgar)先生,董事,英国籍,学士。历任英国Ivory & Sime公共有限公司基金经理、美国Fiduciary国际信托公司研究部主任、高级副总裁、英国HD国际有限公司高级基金经理、董事、美国F&C管理公司高级基金经理、董事。1997年至今任富通基金管理公司董事总经理。 田仁灿先生,董事、总经理,比利时籍,工商管理学硕士。历任法国金融租赁Euroe-quipement S.A.公司总裁助理、富通银行区域经理、大中华地区主管、富通基金管理亚洲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业务发展部总经理、首席执行官。2003年至今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下转第35版) (上接第34版) 张文伟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高级经济师。历任交通银行郑州分行铁道支行行长、紫荆山支行行长、私人金融处处长、海通证券办公室主任、海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2003年至今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董文标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历任交通银行郑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民生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现任中国民生银行党委书记、行长。 陈家强先生,独立董事,美国籍,博士,教授。历任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财务学系副教授、香港科技大学财务学系教授、会计学系主任、香港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现任香港科技大学财务学系主任、香港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巴约特(Marc Bayot)先生,独立董事。比利时籍,经济学学士。历任比利时通用银行证券分析、基金管理、公司财务等领域的业务主管,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比利时布鲁塞尔自由大学经济系教授。现任欧洲投资基金及投资企业协会名誉主席,“养老金基金”委员会主席,欧盟委员会“养老金基金论坛”委员,欧洲议会“养老金基金论坛”委员,INVESTPROTECT公司(布鲁塞尔)董事总经理。 杨玉良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历任复旦大学化学系高分子专业助教、复旦大学材料科学研究所助教、复旦大学高分子科学系系主任。现任复旦大学副校长。 李础前先生,监事长,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安徽省社联所属省新科技发展公司副总经理、海通证券财务会计部总经理、海通证券财务副总监兼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秦达明(Dennis Ziengs)先生,监事,荷兰籍,工商管理硕士。历任美国大陆银行集团台北分行总经理、荷兰银行集团巴西分部总裁/台北分行总经理、荷兰合作银行集团(RaboBank Group)亚洲东北区总经理/北美区执行副总裁。2002年至今任富通亚洲区执行总裁。 奚万荣先生,监事,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持有者,历任海南省建行秀英分行会计主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稽核员。2003年4月至今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稽核经理。 缪钧伟先生,副总经理,金融学博士。历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监管部副处长、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顾问。2004年5月至今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章明女士,督察长,硕士。历任加拿大蒙特利尔BBCC Tech & Trade Int’l Inc公司高级财务经理、加拿大蒙特利尔Dalma Investment, Future Electronics 公司产品专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合作部经理。2003年至今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陈洪先生,投资总监,清华大学管理学硕士。历任君安证券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业务经理、富通基金管理亚洲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03年至今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兼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陈绍胜先生,硕士学位,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持有者。历任香港英皇金融集团外汇投资经理、原上海万国证券公司证券分析师、海通证券交易总部投资经理。2003年4月至2004年2月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分析师、策略分析师,2004年3月至今任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团队式投资管理模式。投资决策委员会常设委员有:田仁灿,总经理;陈洪,投资总监;陈家琳,研究负责人;杜晓海,定量分析师。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总经理担任。讨论内容涉及特定基金的,则该基金经理出席会议。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 钢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捌佰陆拾叁亿零叁拾伍万贰仟肆佰玖拾柒元捌角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成立日期:1912年2月5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总经理:唐棣华 托管部门联系人:忻如国 电话:(010)66594856 传真:(010)66594853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37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37楼 法定代表人:邵国有 电话:021-50471758 联系人:朱鸣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38784858 公司网址:www.hftfund.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电话:(010 )66594916 联系人:张 导 (2)交通银行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方诚国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33 电话:021-58781234 联系人:王玮、杜宇 (3)兴业银行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电话:(0591)7839338 联系人:张磊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4125 联系人:金芸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 联系人:芮敏祺 (6)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54033888 联系人:王序微 (7)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周济谱 电话:010-65186758 联系人:权唐 (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167 联系人:钟俊杰 (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杨盛芳 (10)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汉市新华下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明云成 电话:021-63291352 联系人:梅萍 (11)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5、24、10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电话:(0755)82493561 联系人:盛宗凌 (12)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信兴广场地王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 徐卫国 电话:0755-83520352,4008888999(广东福建地区开通) 联系人:张秋冰 (13)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4457777-882、721 联系人:张雪瑾、袁红彬 (1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 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875 联系人:肖中梅 (15)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613、(010)66568587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赵荣春、郭京华 客户服务热线:(010)68016655 (16)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胡关金 电话:0755-82133437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胡剑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800-810-8868 (二)注册登记人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法定代表人:陈耀先 电话:0755-25938095 传真:0755-25987538 联系人:任瑞新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号嘉里中心 负责人:王俊峰 电话:010-65612299 传真:010-65610830 联系人:宋萍萍 联系电话:0755-82125006 经办律师:靳庆军、宋萍萍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5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人代表:杨绍信 电话:021- 61238888 传真:021- 61238800 联系人:陈兆欣 经办注册会计师:肖峰 陈玲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为:建立随时间推移非负增长的收益增长线,运用优化组合保险机制实现风险预算管理,力争基金份额净值高于收益增长线水平。在此基础上,通过精选证券和适度主动地把握市场时机,将中国经济的高速成长转化为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基本范围:股票资产0-80%,债券资产20-100%;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具有与本基金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在条件成熟时将成为本基金的重点投资对象。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金融工程化投资管理策略。整体投资策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以优化投资组合保险策略为核心,并结合把握市场时机,确定和调整基金资产在债券和股票间的配置比例,实现风险预算管理、降低系统性风险,保证基金投资目标的实现;第二层次,采用自上而下的策略,以久期管理为核心,从整体资产配置、类属资产配置和个券选择三个层次进行积极主动的债券投资管理,保证基金份额净值超越收益增长线;第三层次,从定价指标、盈利预测指标和流动性指标三个方面,积极主动精选个股和构建分散化的股票组合,控制非系统性风险,充分获取股市上涨收益。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优化组合保险策略,在固定比例组合保险机制(CPPI)框架下适度把握市场时机,并辅以VaR控制仓位上界,合理配置基金资产,防止基金份额净值跌破收益增长线。 本基金的固定比例组合保险机制是指以收益增长线为保险目标,将基金资产净值超过收益增长线水平的固定倍数进行股票投资。公式如下: W=M×(NAV-I) 其中,W表示基金的股票投资额,M表示CPPI乘数,NAV表示基金份额净值,I为收益增长线的数值。 本基金将对上述CPPI机制进行优化:一是在对中国证券市场进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以基金份额净值不跌破收益增长线为前提,确定合理的CPPI乘数区间;二是运用多因素分析系统研判市场趋势,为选定具体的CPPI乘数值和组合保险策略的优化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将周期调整和幅度调整有机结合,以更多参与股票市场上涨收益,更有效控制市场下跌风险。 本基金原则上在市场趋势明确的情况下把握市场时机,在纪律的基础上融合投资管理团队的能动性。此外,将运用不同期限VaR,控制基金的股票投资仓位上界,严格控制风险。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对象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包括可转换债)和债券回购等。债券投资采取“自上而下”的策略,深入分析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以价值发现为基础,在市场创新和变化中寻找投资机会,采取利率预期、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策略、收益率利差策略和套利等积极投资管理方式,确定和构造合理的债券组合。 3.精选股票策略 股票投资是充分实现基金资产增值的关键。本基金将遵循风险预算管理和收益最大化相结合的原则,充分挖掘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与价值之间的差异,精选价值被低估、业绩具有成长性且具有高流动性特征的股票,构建分散化的股票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和分析师将不间断地对上市公司进行跟踪分析,及时更新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识别风险,对盈利预测和估价模型进行调整和修正,根据市场状况和资产配置策略的变化及时调整股票投资组合,保证组合的高流动性、稳定性和收益性。 4. 收益增长线 本基金管理人将采用风险预算管理和组合保险策略,建立一条随时间推移呈现非负增长的安全收益增长曲线,即收益增长线。 1) 收益增长线的确定 收益增长线按日历计算的每180天进行调整。每期期初按照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的60%和上期期末日的收益增长线水平来确定当期期末日的收益增长线水平,当期任何一天的收益增长线水平为上期期末和当期期末的收益增长线水平的线性插值。如果上期基金份额净值为零或负增长,则当期收益增长线保持上期期末水平。如果当期基金分红,则分红除权日之后(含分红除权日),收益增长线水平扣除分红额向下调整。收益增长线自本基金开放之日起计算,在起始期内180天的水平固定为0.92。收益增长线在t+1期第T日的水平为: 2) 收益增长线的非正常调整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基金份额净值下降,则收益增长线根据该不可抗力的影响相应向下调整。不可抗力对基金份额净值的影响由基金管理人估算,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确定,收益增长线根据该不可抗力的影响向下调整须报持有人大会批准。 3) 收益增长线的披露 在经过基金托管人核对无误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收益增长线水平和基金份额净值同时向公众披露。 5. 投资管理程序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团队式投资管理模式。投资决策委员会不定期就投资管理业务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基金经理、分析师、交易员在投资管理过程中既密切合作,又责任明确,在各自职责内按照业务程序独立工作并合理地相互制衡。具体的投资管理程序如下: 1) 投资部策略分析师、股票分析师、定息产品分析师、定量分析师各自独立完成相应的研究报告,为投资策略提供依据; 2) 投资策略月会根据策略分析师、股票分析师、债券分析师和定量分析师对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和投资组合的风险程度确定优化组合保险策略的相关参数值; 3) 投资每周例会根据定量分析师按照组合保险策略计算出资产配置比例,结合策略分析师、股票分析师和债券分析师对市场和公司基本面的分析,决定具体的资产配置方案; 4) 基金经理依据策略分析师的宏观经济分析和策略建议、股票分析师的行业分析和个股研究、定息产品分析师的债券市场研究和券种选择、定量分析师对资产配置的定量分析,结合本基金产品定位及风险控制的要求,在权限范围内制定具体的投资组合方案; 5) 基金经理根据基金投资组合方案,向集中交易室下达交易指令; 6) 集中交易室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对交易情况及时反馈,对投资指令进行监督; 7) 基金经理对基金投资组合及资金运用情况进行跟踪,并根据市场变化、实际交易情况及各分析师的追踪研究和建议,在权限范围内及时调整投资组合; 8) 定量分析师负责在优化投资组合保险保险模型的基础上对投资组合进行每日的跟踪与风险评估,同时开发和完善内部风险控制系统,并完成有关投资风险监控报告; 9) 定量分析师负责完成内部基金业绩评估,并完成有关评价报告。 10) 投资决策委员会有权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情况的需要,对上述投资管理程序作出调整。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参照上证综合指数×40%+上证国债指数×60%。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较低的产品,追求风险预算目标下基金资产增值的最大化。鉴于中国资本市场的局限性,本基金管理人力争将基金份额净值跌破收益增长线的情况控制为小概率事件,并承诺: 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确认后,如果基金份额净值低于收益增长线,则基金管理人将从基金份额净值低于收益增长线的下一日开始直至基金份额净值不低于收益增长线的下一日期间暂停收取管理费,在此期间如遇法定节假日,将同样暂停收取管理费。基金份额净值低于收益增长线指计算公式中的NAVt(T)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4年7月1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4年6月30日(“报告期末”),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市值 占基金资产总值比例 (人民币元) 股 票 3,047,368,440.22 24.34% 债 券 7,111,486,767.58 56.81% 银行存款及清算备付金合计 1,534,023,239.49 12.25% 应收证券清算款 1,324,936.17 0.01% 其他资产 824,897,383.87 6.59% 资产合计 12,519,100,767.33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 市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32,307,786.00 0.26% B 采掘业 396,331,662.09 3.22% C 制造业 1,156,395,016.46 9.40% C0 食品、饮料 68,314,817.92 0.56% C1 纺织、服装、皮毛 43,270,011.30 0.35% C2 木材、家具 0.00 0.00% C3 造纸、印刷 77,670.00 0.00%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261,219,154.56 2.12% C5 电子 0.00 0.00% C6 金属、非金属 279,746,546.62 2.27% C7 机械、设备、仪表 345,291,899.93 2.81% C8 医药、生物制品 119,037,278.98 0.97% C99 其他制造业 39,437,637.15 0.32%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628,177,297.62 5.11% E 建筑业 0.00 0.00%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652,971,505.85 5.31% G 信息技术业 158,122,473.38 1.28%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19,467,668.82 0.16% I 金融、保险业 0.00 0.00% J 房地产业 0.00 0.00% K 社会服务业 3,595,030.00 0.03%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0.00 0.00% M 综合类 0.00 0.00% 合计 3,047,368,440.22 24.77% 3、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期末市值 市值占基金 (人民币元) 资产净值比例 1 600900 长江电力 19,241,268.00 163,165,952.64 1.33% 2 600028 中国石化 31,697,909.00 151,832,984.11 1.23% 3 600011 华能国际 15,220,357.00 146,724,241.48 1.19% 4 600688 上海石化 21,373,613.00 128,455,414.13 1.04% 5 600009 上海机场 10,918,987.00 121,200,755.70 0.99% 6 600104 上海汽车 13,624,797.00 116,083,270.44 0.94% 7 600026 中海发展 13,841,306.00 114,467,600.62 0.93% 8 600188 兖州煤业 8,229,039.00 113,725,318.98 0.92% 9 600019 宝钢股份 16,657,780.00 104,777,436.20 0.85% 10 000063 中兴通讯 5,005,652.00 101,814,961.68 0.83% 4、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债券类别 债券市值(人民币元) 市值占净值比例 国债 329,905,000.00 2.68% 央行票据 4,256,131,493.50 34.60% 金融债 2,243,273,226.50 18.24% 可转换债券 282,177,047.58 2.29% 债券投资合计 7,111,486,767.58 57.81% 5、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债券名称 市值(人民币元) 市值占净值比例 04进出01 300,000,000.00 2.44% 04国开09 300,000,000.00 2.44% 04央行票据38 297,964,826.09 2.42% 04央行票据40 297,903,173.91 2.42% 04央行票据04 296,145,174.03 2.41%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股票。 3)基金其他资产的构成 其他资产 金额(人民币元) 交易保证金 1,714,197.75 应收利息 55,246,757.76 应收申购款 13,936,248.36 其他应收款 180.00 买入返售证券 754,000,000.00 合计 824,897,383.874)基金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期末市值(人民币元) 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0726 龙电转债 59,618,000.00 0.48% 110001 邯钢转债 109,200,600.00 0.89%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04 年6 月30 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 净值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 增长率(1) 标准差(2) 收益率(3) 收益率标准差(4) (1)-(3) (2)-(4) 过去1个月 -1.86% 0.30% -3.82% 0.56% 1.96% -0.26% 过去3个月 -4.61% 0.31% -10.22% 0.57% 5.61% -0.26%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截止日 -4.90% 0.29% -9.28% 0.55% 4.38% -0.26% (二)本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注:2.1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应自2004年3月12日成立起六个月内,达到本基金合同第十九条(三)、(八)规定的比例限制及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截止2004年6月30日,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24.77%,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57.81%,已经达到上述要求。 2.2 本基金于2004年3月12日成立,截止2004年6月30日运作时间不满一年。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其他费用 主要包括证券交易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该等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前端申购费率为净申购金额的1.5% 2)赎回费 本基金赎回费率按持有期分档如下: 持有期 赎回费率 2周年以内(含2周年) 0.5% 2周年以上 0.25% 基金赎回费用在扣除必要的手续费后,余额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并归入基金财产。 3)转换费 基金间转换费率为0.3%,转换费的25%计入转出基金的资产。 4)销售服务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用于基金的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 3、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列支。 (二)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三)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告;此项调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基金的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总体更新 格式更新:根据“第5号令”的要求,对相关章节的格式、顺序作了必要的调整; 概念更新:根据《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的新的提法,将“基金契约”、“基金单位”、“基金持有人”、“基金单位净值”等概念分别更新为“基金合同”、“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净值”等。 2.绪言部分:将作为《招募说明书》编写依据的法律法规更新为“《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按照“第5号令”的要求对相关内容作了必要的调整。 3.释义部分 增加“基金法”、“基金合同生效日”、并详细定义了基金间转换的释义。 4.基金合同当事人 删去关于“基金发起人”的有关内容。 5.基金管理人 1)主要人员情况。修改、增加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经理的新任命以及相关具体情况的内容;根据第5号令的规定,披露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2)根据第5号令的要求,并结合《基金法》、《销售办法》的相关规定,详细列明了“基金管理人的职责”,以及“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6.基金托管人 1)由于中国银行的公司性质结构变动,名称改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条款进行了相应调整; 2)对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作了更新; 3)增加了基金托管人“主要人员情况”部分。 7.相关服务机构 1)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现增加了兴业银行、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信息; 2)会计师事务师事务所的注册地址、经办人有所变动。 8.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1)申购与赎回的费用 (i)根据《销售办法》,增加如下规定: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 在扣除必要的手续费后,赎回费余额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并归入基金财产。 (ii)根据“第5号令”、《信息披露办法》,详细列明了申购数额、余额的处理方式和申购数额和余额的限制规定。 2)增加了“在遵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的有关内容。为了方便广大投资者,本公司增加了投资者可以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有关规定。 3)根据《销售办法》的相关要求,对于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予以明确。 9.基金的转换。 基金转换费用。现明确规定:“转换费的25%计入转出基金的资产”。 10.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 原《招募说明书》对于非交易过户的规定局限于对自然人作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一些民事法律行为,在基金实际操作过程中,还遇到机构投资者的民事法律行为以及自然人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所引起的非交易过户问题,为此,在本次更新中增加了“遗赠”、“自愿离婚”、“分家析产”、“国有资产无偿划转”、“机构合并或分立”、 “资产售卖”、“机构清算”、“企业破产清算” 等新的内容,以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 11.基金的投资 1)投资范围和对象。根据《运作办法》的规定,增加如下内容:“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百分之五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2)业绩比较基准。根据“第5号令”的要求,补充说明了使用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简要理由; 3)禁止行为。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以及在实际基金运营操作中遇到的问题,修改和增加了部分禁止行为的相关内容。 4)根据“第5号令”以及《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增加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12.基金的业绩 1)根据“第5号令”的要求,增加了“基金的业绩”部分,列明了“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等风险提示内容; 2)根据《销售办法》的有关规定列明了本基金的业绩。 13.基金的财产。 基金财产的保管与处分。根据“第5号令”的规定,增加了部分条款。 14.基金资产的估值 1)将“暂停公告净值的情形”改为“暂停估值的情形”,实质内容未变; 2)估值方法。在“未上市证券的估值”中,将国债统一改为“按成本价估值”。 15.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收益分配原则。根据《运作办法》的规定,对于基金收益分配的次数和方式进行调整如下: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2次,基金收益分配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如基金仅进行一次年度分配的,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 (2)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投资者未选择的,则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如投资者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方式的,分红再投资部分以分红当日经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16.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根据“第5号令”规定的格式,分别列明了“与基金运作有关的其他费用”和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7.基金的信息披露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新规定以及“第5号令”的关于 “基金的信息披露”的要求,此章节在框架和内容上做了较大调整。 18.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基金清算的公告。根据《信息披露办法》规定,新增如下内容: 基金清算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19.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该部分为根据第5号令的规定新增加的内容,并替代原《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其中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关内容,根据《基金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4】104号)作了相应的调整。 20.基金托管协议摘要。根据第5号令的规定新增加的章节。 2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根据《基金法》的规定,对更换的条件做了相应的修改。 22.根据“第5号令”的规定,增加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机查阅方式、备查文件的相关内容。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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