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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 10:3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九月

  易方达平稳增长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2年7月23日证监基金字[2002]40号文件“关于同意易方达平稳增长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批准发起设立,基金合同于2002年8月23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4年8月2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4年6月30日。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二)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情侣南路428号九洲港大厦

  办公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27、28楼

  设立日期:2001年4月17日

  法定代表人:梁棠

  联系电话:020-83918088

  联系人:白志兰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三)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梁棠先生,董事长,学士。1958年生,历任广东省财政学校副校长、广东粤财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现任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叶俊英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1963年生,历任中国南海石油联合服务总公司企业管理部科长,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张优造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学士。1964年生,曾任南方证券交易中心业务发展部经理,广东证券公司发行上市部经理、深圳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

  秦力先生,董事,硕士。1968年生,曾任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投资理财部总经理、资金营运部总经理。现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翁振杰先生,董事,硕士。1962年生。历任重庆益民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陕西国力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凯利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中关村通信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李宗唐先生,董事,硕士。1959年生。曾任天津市财政局预算处副处长、处长,天津市财政局资金处处长,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现任天津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于克祥先生,董事,硕士。1970年生,曾任天津北方国际(资讯 行情 论坛)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助理、基金管理部副经理。现任天津北方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交易部经理。

  佟志广先生,独立董事。1933年生,历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中国驻印度、缅甸大使馆商务处秘书,联合国大会中国代表团顾问,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总公司副总经理,香港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常务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香港港口发展局委员以及多家公司董事长、董事。1991年2月任对外经济贸易部副部长。在担任副部长期间曾任中国“复关”首席谈判代表,中美贸易谈判代表团团长。1994年4月任中国进出口银行董事长。现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外事委员会委员,中国???欧洲议会友好小组副主席。

  项兵先生,独立董事,加拿大籍。1962年5月生, 1983年获工程学学士学位,1990年获加拿大ALBERTA大学管理学博士,历任加拿大CALGARY大学副教授、香港科技大学讲师、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核心教授、香港中文大学访问学者、北京大学EMBA和高级经理短期培训中心主任,现任长江商学院院长、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冼国明先生,独立董事。1954年9月生,南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南开大学泰达学院院长、南开大学跨国公司研究中心主任、国际经济研究所所长。

  谢石松先生,独立董事。1963年生。法学博士,中山大学教授。现任中山大学法律学系国际法教研室主任,中山大学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任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公证员高级专业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编辑委员会委员、以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张红娜女士,监事长。1954年8月生,经济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金融管理处副科长、非银处科长。现任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廖智先生,监事。男,1971年6月出生,经济学硕士,曾在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工作,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

  刘少波先生,监事。1960年生,暨南大学金融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2、基金经理小组介绍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通过整个投资和研究部门的共同努力来争取良好的投资业绩。基金经理简介如下:

  江作良,男,1966年4月生,广东信宜人,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1993年12月???2001年3月,在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曾从事证券发行、研究咨询、自营等工作,历任投资自营部副总经理、研发中心副总经理、投资自营部总经理等职。2001年4月至今,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曾任科汇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平稳增长基金基金经理。

  梁文涛,男,1972年生,管理学博士。2002年进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投资部研究员,现任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科汇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3、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 钢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捌佰陆拾叁亿零叁拾伍万贰仟肆佰玖拾柒元捌角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成立日期:1912年2月5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总经理:唐棣华

  托管部门联系人:忻如国

  电话:(010)66594856

  传真:(010)66594853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7楼

  法定代表人:梁棠

  电话:020-38797023

  传真:020-38797032

  联系人:白志兰

  2. 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联系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6

  网址:www.bank-of-china.com

  (2)交通银行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方诚国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王玮

  网址:www.bankcomm.com

  (3)华泰证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 话:(025)84457777-882、721

  联系人:张雪瑾、袁红彬

  客户咨询电话:025-84579897

  网址:www.htsc.com.cn

  (4)华夏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 号

  法定代表人:周济谱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010-6518675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网址:www.csc108.com

  (5)国泰君安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177

  传真:021-62583439

  服务热线:4008888666 021-962588

  联系人:顾文松

  网址:www.gtja.com

  (6)广发证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网址:www.gf.com.cn

  (7)兴业证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591-7541476

  客户服务热线:021-68419125

  联系人:缪白

  网址:www.xyzq.com.cn

  (8)湘财证券

  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资讯 行情 论坛)12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938

  联系人:杜颖灏

  网址:www.xcsc.com

  (9)大鹏证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信兴广场地王商业中心商业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徐卫国

  电话:0755-83520352,400-8888999

  传真:0755-83283497

  联系人:张秋冰

  网址:www.chinaeagle.com

  (10)海通证券

  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4125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

  网址:www.htsec.com

  (11)广东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市解放南路123号金汇大厦

  法定代表人:钟伟华

  联系电话:020-96210

  传真:020-83270505

  联系人:刘宾万

  网址:www.stock2000.com.cn

  (12)山西证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282号

  法定代表人:吴晋安

  联系电话:0351-8686766、0351-8686708

  联系人:邹连星、刘文康

  网址:www.i618.com.cn

  (13)金通证券

  注册地址:杭州市凤起路108号

  法定代表人:应土歌

  客户服务热线:0571-96598

  联系人:何燕华

  传真:0571-85106383

  网址:www.bigsun.com.cn

  (14)闽发证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28-29楼

  法人代表:张富春

  联系人:徐建川

  联系电话:0591-7573731

  传真:0591-7576769

  网址:www.mfzq.com.cn

  (15)国信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胡继之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2181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胡剑

  网址:www.guosen.com.cn

  (16)招商证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237

  联系人: 黄健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0755-26951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7)东方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大道720号20楼

  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联系电话:021-62568800-3019

  客服热线:021-962506

  联系人:盛云

  公司网址:www.dfzq.com.cn

  (18)东吴证券

  注册地址:苏州市十梓街298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电话:0512-65158588

  客服热线:0512-96288

  传真:0512-65158028

  联系人:汪健

  公司网址:www.dfzq.com.cn

  (19)汉唐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资讯 行情 论坛)汉唐大厦24、25层

  法定代表人:吴克龄

  联系电话:0755-26936207

  联系人:姚文强

  公司网址:www.ehantang.com

  (20)天同证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泉城路180号齐鲁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段虎

  联系电话:0531-5689690

  联系人:罗海涛

  公司网址:http://www.ttstock.com.cn

  (21)长江证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下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明云成

  联系电话:021-63291352

  服务热线:02765799883

  传真:021-33130730

  联系人:甘露

  公司网址:http://www.ttstock.com.cn

  (22)银河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联系电话:(010)66568613、66568587

  联系人:赵荣春、郭京华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3)招商银行(资讯 行情 论坛)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联系电话:0755-83195834 83195771

  联系人:朱虹 刘婷婷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24)申银万国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联系电话:021-54033888

  联 系 人:王序微

  公司网址:http://www.sw2000.com.cn/

  (25)光大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娄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68816770

  联系人:张琦

  公司网址:http://www.ebscn.com

  (二)注册登记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7楼

  法定代表人:梁棠

  电话:020-83918088

  传真:020-38799249

  联系人:倪勇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1层

  负责人:王立华

  电话:010-88092188

  传真:010-88092150

  经办律师:王振强 高爱国

  联系人:杨科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

  法定代表人:葛明

  电话:010-65246688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葛明,金馨

  联系人:罗国基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易方达平稳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基金资产在股票和债券间进行合理配置,以追求资本在低风险水平下的平稳增长。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和债券的比例均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0%;股票投资主要集中于具有持续发展能力的公司,以追求资本的中长期稳定增长;债券投资主要根据品种、期限结构等因素构造债券组合,追求中长期稳定的收益。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 资产配置比例

  本基金资产的配置比例范围:股票资产30%-65%;债券资产30%-65%;现金资产不低于5%。其中投资于具有持续发展能力的上市公司的资产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股票投资总资产的80%。

  2. 投资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政治形势、政策趋势和宏观经济形势。

  (3)行业和上市公司基本面。

  (4)证券市场发展趋势。

  3. 投资程序

  (1)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的决策程序。

  1).资产配置:研究员就政治形势、政策趋势、宏观经济形势、利率走势以及证券市场发展趋势等进行分析,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提交研究报告。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相关报告,研判市场中长期发展趋势,向基金经理提出资产配置指导性意见。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指导性意见并结合自己的判断,拟定《基金资产配置建议书》,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基金资产配置建议书》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形成投资决议并授权基金经理执行。

  2).行业配置:基金经理综合各行业研究员的研究成果,根据不同行业景气的周期变化,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行业配置建议书。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后,基金经理制定详细的行业配置计划并经授权后执行。

  (2)投资品种选择的决策程序。

  3).股票投资的决策程序:

  本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司必须已经进入本基金股票投资备选库,进入备选库的股票必须经过股票投资基本库、股票投资初选库和股票投资备选库的筛选程序,具体过程如下:

  研究员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判别股票是否存在明显风险,确定股票投资基本库;

  研究员通过大量研读券商研究报告,根据自己的综合分析判断,在股票投资基本库的基础上确定股票投资初选库;

  研究员选择初选库中的股票,进行深入的研究后,提交投资研究联席会议讨论,经过投资研究联席会议充分讨论和论证,再行确定该股票是否进入股票投资备选库。

  基金经理从股票投资备选库中选择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4).债券投资的决策程序:

  本基金投资的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含可转换债券)等债券品种。

  基金经理根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的资产配置计划,向债券投资研究员提出债券投资需求,债券投资研究员在对利率变动趋势、债券市场发展方向和各债券品种的流动性、安全性和收益性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债券投资建议。基金经理根据债券投资研究员的债券投资建议,制定债券投资方案。

  (3)交易指令的下达和执行

  基金管理人设置独立的集中交易室,基金经理下达的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实施。集中交易室接到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后,根据有关规定对投资指令的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确保投资指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得到高效的执行。

  (4)投资风险的监控和管理

  1).监察部对投资风险的日常监管:监察部通过交易系统检查包括投资集中度、投资组合比例、投资禁止、投资限制、投资权限等交易情况。

  2).基金绩效评估和风险管理:基金管理人设有基金绩效评估和风险管理小组,定期向基金绩效评估和风险管理会议提交基金绩效评估和风险管理报告。基金经理根据基金绩效评估和风险管理会议的意见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

  4. 投资方法

  (1)股票投资

  1).股票选择标准

  本基金对股票的投资主要集中于那些具有持续发展能力的上市公司。

  具有持续发展能力的上市公司是指那些在过去几年中一直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发展记录,并预期在可见的未来应能保持这种趋势的公司,其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所占比重在60%以上,且在过去两年中的平均年增长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并预计在未来能够保持这一趋势。上市公司所具有的持续发展能力可以来自两方面:一类是企业在过去经营中累积的核心竞争优势,包括由于公司具有强有力的管理团队、先进的技术、独占的专利、持续的创新能力、严格规范的管理、独到的企业文化、雄厚的品牌商誉、庞大的市场网络等因素带给企业持续发展的能力;另一类是由于政策垄断、资源独占、进入壁垒高等因素所带给企业的持续发展能力,并且这些因素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改变或消失。具有持续发展能力的上市公司一般具有以下特点:

  a. 公司主营业务清晰突出,经营业绩稳定成长,业绩真实、可靠;

  b. 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盈利记录,有一定的现金分红能力;

  c. 有强有力的管理团队,高管人员密切合作,重视股东价值增加,诚实信用;

  d. 公司在成本、技术、研究开发、市场营销、管理创新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在行业内处于领先的地位,并且在竞争中积累了对手难以模仿的资源或能力;

  e. 公司股票具备一定规模的流通市值,具备良好的流动性。

  本基金通过重点投资于具有持续发展能力的上市公司,可以在较长的时期分享中国经济增长的成果,获取资本的中长期平稳增长。

  2).投资时机的选择

  本基金认为只有当股票价格低于公司内在价值时进行投资才能从根本上降低基金资产的风险。公司的内在价值是企业真实可靠资产价值和未来比较确定的盈利能力的综合体现。从长期来看,股票价格必将反映企业内在价值。

  本基金认为即使是最具成长性的公司,其股票在一定价格以上也会丧失投资价值,买入的风险较大。因此,本基金将选择在股票价格低于其公司内在价值时进行投资,以控制投资风险。具体而言,根据市盈率、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数据分析,本基金所投资的股票在买入时应该具有与同行业其它股票相比相对较低的财务风险。

  综上所述,本基金将在那些具有持续发展能力公司的价值被市场低估时进行投资,追求低风险前提下的稳定增长。

  (2)债券投资组合的构成

  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和可转换债券等债券品种。在选择债券品种时,本基金将根据对利率走势的预测、债券等级、债券的期限结构、风险结构、不同品种流动性的高低等因素,构造债券组合。本基金还将关注可转债价格与所对应股票价格的相对变化,发现套利机会,结合可转债的市场流动性决定可转债的投资品种和比例。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比较基准是上证A股指数(资讯 行情 论坛)。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将控制基金资产净值波动的标准差?滓P不超过上证A股指数波动的标准差?滓M的65%(置信度为90%);在此前提下,通过合理配置股票和债券资产比重,并将股票投资集中于具有持续发展能力的上市公司,努力实现股票市场上涨期间基金资产净值涨幅不低于上证A股指数涨幅的60%,股票市场下跌期间基金资产净值下跌幅度不超过上证A股指数跌幅的50%。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已于2004年7月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 截至2004年6月30日基金投资组合基本情况

  2. 截至2004年6月30日基金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 截至2004年6月30日基金前十名股票明细

  4.截至2004年6月30日基金债券投资组合

  5.截至2004年6月30日基金前五名债券明细

  6.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或处罚。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包括:

  (4)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5)报告项目的计价方法

  本基金持有的上市证券采用公告内容截止日的市场收盘价计算,已发行未上市股票采用成本价计算。

  7.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单位:份)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2年8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

  (6)证券交易费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的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的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上述1款中(3)至(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 本基金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基金的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不计入基金资产。

  2.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根据持有期限的不同分为四档。持有期限的起始日为基金权益登记日。

  基金的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资产,余额为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3. 转换费率

  目前,基金管理人已开通了本基金与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转换费率为0。但代销机构可对每笔转换申请向投资者收取一定的业务代理费,具体收费标准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4.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上述费率。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调整后的上述费率还将在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结构调整:增加了 “基金的业绩”、“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三个部分;删除了“基金设立”、“基金的设立募集”、“基金成立”等与首次募集有关的特定内容以及“基金持有人”、“基金专用交易席位的选用”、“基金管理人的更换”、“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等相关部分。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重新规范了一些提法,如将“基金契约”改为“基金合同”、“基金单位”改为“基金份额”、将“基金持有人”、“基金单位持有人”改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将“基金清算”改为“基金财产清算”、将“基金终止”改为“基金合同终止”等。

  3.在“一、绪言”、“二、释义”部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了调整,补充了国家最近颁布的法律法规。

  4.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据《基金法》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重新规范了基金管理人的职责、承诺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表述。

  5.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增加了基金托管人主要人员情况的说明以及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的说明。

  6.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了个9代销机构:交通银行、招商银行、银河证券、申银万国证券、长江证券、东吴证券、汉唐证券、东方证券、光大证券,上述代销机构的增加事宜均已公告。

  7.在“六、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部分,增加了基金转换等内容,明确了本基金已开通网上交易方式。

  8.在“八、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9.增加了 “九、基金的业绩”这一章节,补充说明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

  10.在“十、基金的财产”部分,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规范了基金资产的帐户和基金财产的保管与处分部分的表述。

  11.在“十一、基金的收益分配”部分,根据有关法规明确了如果投资者没有明示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视为选择现金方式。

  12.在“十三、基金的费用和税收”部分,将基金费用分为“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两类进行说明,根据本期的相关公告调整了基金的申购费率、增加了关于基金转换费率的规定,根据法规的要求调整了赎回费归基金资产的比例。

  13. 在“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根据《基金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内容更新和规范。

  14.在“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部分,根据有关法规和证监会的要求修改了基金合同中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关内容,上述改动已经托管人同意、并报证监会备案后公告。

  15.在“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操作变更情况,原托管协议中关于基金开立证券账户的相关规定有所修改,并已经托管人同意。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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