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市场开局大热 机构秣马厉兵静待时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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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6日 14:48 经济观察报 | ||||
本报记者 申兴 深圳报道 9月12~18日在京召开的国际社会保障协会第28届全球大会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官员透露,5部相关政策法规将陆续发布,企业年金市场化运作将进入实质性阶段。 企业年金市场一时大热。但事实上,也许还不能乐观到认为年金市场“万事俱备,只 欠东风”,破冰之途仍然有多道坎儿。能否激发企业的动力 武汉大学政府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社会保障中心副主任李珍在国内企业年金一片叫好声中采取了并不协调的谨慎态度。她说:“企业年金真正受益的是政府和个人,但目前政府和个人都不是特别热心,最热心的都是资本市场的人。” 专家普遍认为目前影响年金市场迅速发展的瓶颈是税收优惠政策。虽然国务院已明确在东北三省进行试点,企业可享受4%的税前成本列支,但未推广到全国。 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权威人士表示,虽然劳动保障部一直在做国税总局等多部门的协调工作,力图出台全国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何时出台至今“还没有时间表”。 国务院曾在2000年(国发)42号文中,明确授权各地方政府制定相应税收政策。目前,已有云南、安徽、山西、浙江等省出台了相应的地方政策,但税收优惠千差万别,高的如湖北,多达12.5%,多数省份则在4%-5%之间。如何在协调各方利益和考虑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情况下,出台一个统一的税收优惠,尚无定论。 根据已经出台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企业每年为职工交纳的年金总量不超过员工去年一个月的工资总额,招商银行(资讯 行情 论坛)企业年金管理中心祝献忠主任预计,全国出台的税收优惠不会超过8.33%,很可能是在4%-8.33%之间。只是目前国内的税收优惠仅仅局限于企业所得税,而在个人所得税方面没有提及,国外则一般是双管齐下。 即使是税惠政策出台,能否激发企业建立年金的热情也仍存变数。李珍认为,由于劳动力市场的供给状况,企业有很大的选择余地,为了节约成本,企业不会主动建立企业年金,事实上不论是4%还是8%的税前成本列支都远远不如索性省下年金这一块。企业年金的发展只能寄希望于在某些人才供求比较平衡甚至供给紧缺的领域先行。 而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基金托管部总经理刘长江看来,不完善的不仅仅是税收政策,现有财务政策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各企业都有退休人员,他们是否可以纳入年金的范畴,按照国家政策,退休人员的费用不能列入企业成本,实现养老待遇的平衡过渡是一个重要原则和目标,如何考虑在退休人员中开展企业年金将是个很重要的课题。 游戏规则仍朦胧 事实上,对于那些热情洋溢希望进场的金融机构,未来也仍有些不确定。 招商银行虽然早已秣马厉兵,但实际上其主要精力目前只能从开拓市场转向开发技术系统和加强培训,以此来苦练内功。 主管企业年金业务的招商银行行长助理唐志宏表示,招商银行早在2001年就成为劳动保障部企业年金账户管理的惟一试点银行,2003年5月,又成为第一家建立企业年金管理中心的银行。但至今,“市场上还没有一家符合规定的受托人,我们也还不是,因为规则尚未公布”。唐志宏的话不无遗憾。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企业年金参与主体的“二次认证”标准一直没有出台。年金管理的“四种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目前都尚未认定。这样一来,各路人马都在虎视眈眈,等待时机。 就年金市场而言,《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两部法规只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企业和各类参与主体都难以依照法规来运作,还需要许多配套的细则。有关专业人士表示,如果进展顺利,估计这些法规和细则如《企业年金管理运营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信息系统试行标准》应该会在年内出台。 但该人士表示,即使所有的法规和细则都完善了,也不等于企业年金的运作就完全没有障碍。“企业年金毕竟是一个全新的市场,要依据一个全新的规则和一个全新的标准,在具体运作中还会有很多实际的问题要解决。” 例如,企业年金不仅是归口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管理的领域,由于众多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参与,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也都守土有责。在具体监管中,“一部三会”如何各司其职亦是难题。 再例如,企业年金账户可能正在成为促进中国金融体制转向混业经营的通道。清华大学就业与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说,企业年金法律应当允许账户所有人在各类金融产品中进行投资选择,这就出现这样一种情形:分业监管下的各类金融工具在一个企业年金账户中实现了混合管理,这将挑战现有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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