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治财富增长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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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 09:03 证券时报 | |
根据《天治财富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和《天治财富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天治财富增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定于2004年9月29日起开始办理日常赎回业务。 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4年5月21日《中国证券报》、5月24日《上海证券报》和5月20日《证券时报》上的《天治财富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也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nature.com.cn)进行查询。 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4064800)了解基金赎回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nature.com.cn)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一、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投资者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规章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二、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和各代销机构相关营业网点办理基金赎回业务。 1、直销中心:上海市复兴西路159号,邮编200031,直销专线:021-64718300,直销传真:021-64375409,客服热线:021-34064800。 2、代销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交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资讯 行情 论坛)和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营业网点(具体申购安排和网点名单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发行公告以及其他相关的业务公告)。 三、日常赎回业务办理时间:自2004年9月29日起赎回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受理时间为:9:30-11:30、13:00-15:00,如各销售机构办理时间有所不同,请参照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四、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本基金的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本基金采用份额赎回的方式,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前撤销。 五、赎回的数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本基金的最低份额为1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该投资者在一个网点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00份基金份额时,余额部分的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两位以后四舍五入。 六、赎回费 1、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持有年限的增加逐步递减: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1年 0.5% 1年≤N<2年 0.3% 2年≤N<3年 0.1% N≥3年 0 2、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其中30%归基金所有,70%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相关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调整赎回费率,最迟应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七、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从2004年7月16日起,本公司已在每个开放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所、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及客户服务系统等媒介上公布本基金上一个开放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本基金已从2004年7月16日起通过深圳交易所的行情发布系统揭示净值,揭示的基金代码为“163501”,基金简称为“天治财富”。 八、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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