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主题行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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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 09:26 证券时报 | |||||||||
博时主题行业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82号文批准,自2004年11月22日起向社会公开募集。截至2004年12月29日,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基金有效认购户数为25,154户,本次发行净销售额为1,208,907,077.80元人民币。该资金已于2005年1月5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博时主题行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依照《博时主题行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认购资金的银行利息共计735,478.80元,其中7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主题行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博时主题行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05年1月6日获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将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始办理。在确定了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时间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最迟于开放日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届时,本公司的网站www.boshi.com.cn也将同时公布此项信息,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本基金管理人最迟在上市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公告。 特别提醒投资人注意:销售机构(包括场内认购和场外认购)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人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10-65171155查询基金注册登记人对其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本基金管理人也将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所有本基金持有人寄送交易确认书。请本基金持有人注意确认开户时填写的地址是否准确、完整(包括省、市、区、具体地址及邮政编码等),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变更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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