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亿基金完善保险业退出通道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6日 03:32 每日经济新闻 | |||||||||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的出台将为客户的利益加上“双保险” 秦晓华 NBD上海报道 寿险客户在购买长期寿险时对保险公司会否破产的担忧或可免除。
中国保监会于近日发布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规定,万一保险公司破产,将由保障基金偿还客户的损失。 据计算,新成立的保障基金将达到上百亿元的规模。 保险专家指出,这一办法的出台,意味着保险业在金融业中率先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市场退出通道。 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保险保障基金是根据《保险法》的要求,由各保险公司缴纳,中国保监会集中管理、统筹使用。在保险公司被撤销、被宣告破产等情形下,如果其有效资产无法全额履行对客户的保单责任,保险保障基金就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规则,向保单持有人提供全额或部分补偿,减少保单持有人的损失。 中国《保险法》规定,寿险公司如发生破产,其保险合同和责任准备金将由其他寿险公司接手;而产险公司破产以后,将以清算财产优先偿付保单责任。保险保障基金的建立无疑为保险公司破产后客户的利益加上“双保险”。 根据该办法,保险公司破产后,保险保障基金将对非寿险保单的持有人在5万元(含)以内的损失全额补偿;超过5万元的部分,如保单持有人为个人,将补偿超过部分金额的90%,而如保单持有人为机构,则补偿超过部分金额的80%。 而寿险公司宣告破产后,由于其保险合同已转让给另一家寿险公司,保险保障基金就将对受让公司提供补偿。具体规定是,如果保单持有人为个人,以转让后其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利益的90%为限;如果保单持有人为机构,以转让后其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利益的80%为限。 中国保监会负责人表示,一个隶属于中国保险会的保险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成立。 为了首先确保资产的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保险保障基金的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不得运用于股权投资、房地产投资和其他各类实业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