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首届葡萄酒节主题歌曲征集活动的启事
首届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节将于2012年8月30日—9月1日在银川市贺兰县宁夏园艺产业园举办,为了向世界展示集西夏文化、黄河文化、伊斯兰文化为一体的神奇宁夏的多彩文化,突出塞上江南、雄浑贺兰、葡萄美酒的独特魅力,宁夏首届贺兰山东麓葡萄酒节执委会决定于2012年5月5日—6月5日面向区内外公开征集葡萄酒节主题歌曲,届时,将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给予创作者一定奖励。
一、征集目的
宁夏贺兰山东麓地区是世界公认的酿酒葡萄种植的“黄金地带”,是生产高端葡萄酒的绝佳产区,素有中国的“波尔多”之称。2011年宁夏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用“一优三高(优良品种、高新技术、高端市场、高效益)”的理念、用10年时间在贺兰山东麓地区打造百万亩葡萄文化长廊,将贺兰山东麓独特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提升该产区在国内乃至国际上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将该产区培育成为中国顶级葡萄酒的知名产区,打造一个竞争力强、辐射面广、国内最大、全球知名的葡萄文化生态经济产业带,实现葡萄产业总产值1000亿元的宏伟目标,形成宁夏经济转型升级的新的增长极。
贺兰山葡萄酒节主题歌曲征集是为了更好的体现和宣传贺兰山东麓葡萄产区举全区之力、聚全国之智、荟天地之灵气,实现“特色、精品、高端、合作”的目标,达到宣传、推介贺兰山东麓葡萄产区和品牌的目的。
二、 征歌主题
以“神奇宁夏、天赐宝地、葡萄美酒、品味生活”突出贺兰山东麓高档葡萄酒产区为主题,歌曲名称为“贺兰山葡萄之歌”。
三、 征歌时间
2012年5月5日起征集,6月5日截至。6月15日前进行评选,7月25日前请国内著名歌唱家演唱并录制,8月30日节会期间作为专题歌曲广泛传唱。
四、 参评要求
1、歌词要积极向上,紧扣主题,郎朗上口,地域性强;
2、旋律优美、流畅、雅俗共赏、易于传唱、感染力强、魅力持久;
3、歌曲形式和风格不限,作者可根据创作需要自行命题;
4、参选作品是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以任何方式公开演出的作品。
5、作品必须拥有完整的词曲。
6、 征集歌曲作品,稿件要求用A4纸打印,一式十份,注明词曲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歌曲作品尽量请附CD或磁带录音小样,来稿(含录音小样)一律不退。
五、作品提交要求
1、本次歌曲征集不缴纳任何费用,但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征者自理。 应征组织或个人在提交征集作品时应一并提交下列材料和文件(可从宁夏林业信息网下载,网址http://www.nxforestry.gov.cn)
①需填写和签署《宁夏首届贺兰山东麓葡萄酒节主题歌曲征集应征表》;
②
签署《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
③签署《著作权转让声明》
2、作品邮寄地址
宁夏银川市南薰西路60号宁夏葡萄花卉产业发展局
联系人:崔萍
联系电话:0951-4102474
(传真)
六、评选办法
届时将邀请全国和自治区音乐界专家组成评委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作品进行不记名的评选。
七、奖项设置
评选出一等奖歌曲1首,奖励人民币5000元;二等奖歌曲2首,每首奖励人民币3000元。获奖作品词曲为不同作者创作的,词曲奖励各为50%,获奖者应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自行纳税。获奖作品同时获颁荣誉证书。
八、 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歌曲,确保该作品绝无侵害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情形。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2、作品归属: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所有权利归宁夏首届贺兰山东麓葡萄酒节组委会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宁夏首届贺兰山东麓葡萄酒节执委会对其作品拥有修改、宣传、使用、出版发行的权利。入选者除根据本公告获相应奖励和荣誉外,不再另付稿酬。未入选、入围作品的作者,可自征集活动结果公布之日起自行处理。
3、凡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4、本次活动产生的任何疑义,歌曲征集活动组委会保留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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