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来临,降雨频繁,高温高湿气候给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和炭疽、猪II型链球菌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等人畜共患病病原滋生提供了条件。为进一步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促进全市畜牧业健康发展,广元市周密安排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夏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大防控工作力度。继续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部门保免疫质量”要求,将防控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建立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积极争取消毒药品等防疫物资经费及工作经费,确保夏防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二、进一步落实防控措施
各县、区要以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狂犬病等动物疫病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免疫、监测、疫情排查、监督执法和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确保疫情能够“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理”,确保不发生区域性动物疫情。
(一)强化免疫,提高抗体水平。结合春防免疫抗体检测结果,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免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符合农业部规定。一要对春防工作中漏免及新补栏的畜禽,及时进行补免,坚持实行“常年免疫、月月补针”,特别要加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二要对免疫抗体不合格及整齐度差的牲畜,要及时加强免疫,确保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三要加强疫情排查力度,强化对历史疫区及重点区域的免疫、消毒等综合防控措施。四要结合实际,针对夏季易发的常见畜禽疫病,制定工作方案,指导养殖大户、养殖小区开展疫病防控工作。
(二)强化监测,提高预警能力。一要健全动物重大疫情监测预警预报制度,完善疫情监测网络,定人、定点、包片负责,及时认真核查群众举报提供的疫情线索,提高疫情报告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二要对种畜禽场、活畜禽交易市场、养殖密集区等重点区域和场所,加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数量和频次,及时掌握疫情动态。三要将临床监测、流行病学调查与血清学、病原学监测有机结合,加强监测结果分析和疫情追踪溯源。对监测出的阳性动物,要严格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四要严格疫情报告程序,对迟报、瞒报、谎报重大动物疫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强化消毒,阻断传播途径。要高度重视消毒灭源工作,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户)、养殖小区健全和落实卫生防疫制度,加强防疫管理,定期消毒灭源,提高养殖环境生物安全水平。切实完善病死畜禽和粪污无害化处理等防疫制度。
(四)强化监管,防止疫情传播。一要加强跨区域调运动物监管,严格执行免疫情况核查、调运前强化免疫、调入后隔离观察等制度。二要以活畜(禽)交易市场为监管重点,定人定点督导市场严格执行定期消毒等防疫制度。三要加强养殖环节监管,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四要充分发挥省际间公路检查站防疫堵源作用,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严格对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车辆实施监督检查,严防长途调运畜禽造成疫情跨区域传播。五要严格按规定处理病死动物及其产品,严防流入市场。
(五)完善机制,强化应急准备。一要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方案,规范应急处置程序,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机制。二要加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备队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动物疫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三要加强疫苗、消毒药品、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应急储备物资管理。四要加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值守,保证疫情信息渠道畅通,确保能快速、果断处置突发动物疫情,将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
各县、区要按照《动物防疫法》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动物疫病防控责任,切实抓好夏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市上将进步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并在严格监督检查、严格抗体监测、严格考核考评基础上,分层建立约谈政府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发点球”督办、纪检监察机关问责“三位一体”问责机制,以严格的问责推进防疫工作,确保工作落实。(作者:来源:四川畜牧食品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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