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BN记者 郭安丽 北京报道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近日透露,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将再度聚焦农业,主题围绕创新农业经营体制,但对于近年来出现的较多工商资本进入农业情况,将要建立严格的评审和监管制度。据本报记者了解,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在2月初才会正式向社会公布,名称或为《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
鼓励创新农业经营体制
自2004年至2012年,中央已经连续发布了9份以“三农”(农业、农村、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主题是创新农业经营体制。
分析人士指出,这么多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农业,一方面说明农业的重要地位、中央的高度重视;另一方面说明农业的脆弱,存在着很多问题,需要全党重视和政策支持。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去年12月11日会见来访的美国前总统吉米?卡特一行时即谈到,中国到现在为止还可以说是一个以农民为主的国家。
他表示:“农民的问题解决了,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农民的自由度更多发挥了,他所创造的经济成就难以估量。”
分析人士称,农业组织化生产和社会化服务并不是最新的提法,但其重要性有望进一步上升,并成为继农业科技之后新的惠农政策主题。
陈锡文指出,今年即将出台的一号文件政策的基本精神是在坚持农户作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基础上,创新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等生产经营形式,但不鼓励工商企业大面积、长时间租种农户土地。
对于未来发展农业经营,中央确立的主要基调将有五方面,一是扶持一家一户的农民发展专业化、规模化、机械化生产;第二,大力发展农民的专业合作,需要在营销和信贷的合作方面加大改革力度;第三,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第四,培育新型农民;第五,充分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
据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最新报告,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背景下,随着大量农村劳动力持续向外转移,一些地方开始出现农忙季节缺人手、务农劳动力老龄化和农业兼业化副业化的现象,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要求更加紧迫。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业经营体制的创新其实是经营形式的创新,包括种养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等。分析人士指出,不论是合作社形式还是“公司+农户”形式,农户始终是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因此新政策将明确“对工商资本进入农业,要建立严格的评审和监管制度”。
陈锡文对此表示,对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监管的目的,就是避免企业以发展农业的名义把土地拿走却不从事农业,“这个制度进入农业,此后工商企业进入农业就要看其是否真心”。
将建严格评审和监管制度
记者了解到,针对近年来资本下乡并且企业大规模租种农民土地存在的问题,中央政策精神的基调是不鼓励甚至限制企业租地。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虽鼓励创新农业经营体制,但对于近年来出现的较多工商资本进入农业情况,将要建立严格的评审和监管制度。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近日在全国农业产业化工作会议上表示,国家鼓励工商企业投资农业,推动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经营,但是不提倡工商企业大面积、长时间直接租种农户土地,以避免土地出现过多的非粮化和非农化。
“当前全国土地流转面积已经达到20%,规模经营比例明显上升,但规模化生产和小农并存的格局将较长时间存在。”韩长赋表示,土地集中必须和农民的就业、转移以及城镇化相协调,企业应该带动农户发展而不是代替农民生产,应该把种养环节留给农民。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产业与技术研究室主任张照新也表示,资本下乡对农业发展有利,但土地资源紧缺,很多企业有大规模租种农民土地的冲动,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也有这样的冲动,两种动力结合起来就可能损害农民利益。
张照新认为,工商企业从事农业生产,在一定程度上能实现机械对人力的替代,提高劳动生产率,但不一定能带来总产出的提高,而且还存在监督成本过高等问题。工商企业应该主要进入技术、加工、流通等环节,为农民提供社会化服务。
高层频频释放积极信号
据本记者了解,关于出台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调研工作自2012年年中即已开始着手准备。近年来中央层面的会议密集释放出有关“农业经营体制”的政策信号,直到近期释放的信号更是频繁。
2010年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就曾提出,着力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推动家庭经营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推动统一经营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同时要求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入推进示范性建设行动,对服务能力强、民主管理好的合作社给予补助。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力,为农民提供多种有效服务。
在农业社会化服务方面,国务院也曾下发《关于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文件提出,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包括专业经济技术部门、乡村合作经济组织和社会其他方面为农、林、牧、副、渔各业发展所提供的服务。
去年11月份召开的党的十八大也在报告提出,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去年12月4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鼓励发展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
“虽然近年来出现了一些新型的经营主体,但在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下,我国农业经营的主体一直是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向《中国联合商报》记者表示,未来我国农业经营的主体也将会是农户,不会改变。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此前也曾表示,从全世界范围来看,农业生产都是以农户经营为主,少数公司化的农场也主要集中在可以进行工业化生产的部门,如某些养殖业。种植业基本以农户经营为主,这是由农业生产本身的性质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