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租地资本多戴几个“紧箍咒”
据媒体报道,2012年国家发改委的一项调研显示,在西部某些省份,工商企业流转耕地后,其非粮化程度已达90%左右。这个比例之高,再次把资本下乡租地的潜在风险摆上了台面。
所谓非粮化,是指企业拿到土地之后,放弃种粮,转而发展经济效益更高的作物,比如种菜、养花。大量实现规模经营的土地不再种粮,对粮食安全的影响不可忽视。此外,更应注意的是,企业直接在“流转”来的耕地上建厂盖高楼。对于缺钱的地方和农业,资本总有难以抵挡的诱惑。地方政府为发展经济,默许或主导“以租代征”、“反租倒包”等方式拿地,导致土地非农化现象也不少见。
资本具有逐利的本能,无论谁来投资土地都会努力追求利润最大化。不再种粮与改变用途只是这种本能的体现。理性看待进入土地资本的本能,我们既不能视之为洪水猛兽、拒之门外,也不能放任自流、撒手不管,而应当析分利害、积极引导、未雨绸缪,设计出更为科学的风险防范机制。
比如说,资本下乡租地,会直接带来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就是企业通过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之后,农民会从中得到什么?农民的利益如何保障?此前,有很多媒体为“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叫好,认为农民流转出土地,既可以得到租金,又可以在基地务工挣钱,实现了企业盈利、农民增收的双赢。但这种结论是否成立,大有商榷余地。企业追逐效益,农田只能成为其原料基地,一旦基地产出值饱和,它对土地的投入和改良就会丧失持续增加的动力。这也带来另外一种可能——企业通过自身产业链的延伸和完善,巩固自身,垄断渠道,反过来将农田固定为原料基地,牢牢地将农民与土地研制在产业链的初级一环。由此,积弱已久的农业将更难摆脱弱势境遇。
再者,随着现代农业设施的普及,企业基地用工量只会减少不会增多,也就是说,企业无法提供给更多无地农民就业的机会。可以想见,在目前农村社保体系并不完备的情形下,倒逼农民进入城市,后果也相当严重。
对此,政府有责任提升农民法律意识,引导农民与企业建立更为紧密、长期的利益共享分配机制,让流转后土地仍能为农民分担社保重负。为了保证流转土地到期后仍能便于农户自行耕种,政府还可以提前为土地复垦或复耕做准备,可强制进入农地的工商企业设立保证金或风险准备金,为未来的土地整理、土壤改良打好底子。
此前,正是出于风险防范意图,面对“下乡资本”,国家一直非常谨慎,强调不提倡工商企业大面积、长时间直接租种农户耕地。但谨慎只是一种态度,随着现代农业发展进程的加快,这种态度更应转换为实际的行动,估量未来潜在的风险,及时为租地的资本多戴几个“紧箍咒”。
□段新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