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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集中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2日 20:28  新华网

  最高检: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 保障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更好落实

  新华网北京2月22日电(记者 陈菲)最高人民检察院22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全国检察机关集中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最高检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在会议上强调,加大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的力度,保障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更好落实。

  胡泽君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本地“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局来部署和开展专项工作,抓住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中心任务和主要矛盾,围绕最高检确定的八个方面的办案重点,突出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委政府和媒体高度关注、引发群众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案件。要强化办案措施,加强举报宣传,拓宽案源渠道,针对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的规律特点,有的放矢地开展办案工作,采取组织开展“小专项”等方式,深入查办重点领域窝案串案。针对涉农惠民政策性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环节存在的漏洞和制度缺陷等,积极向党委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推动制度完善和机制创新,建立健全防治腐败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减少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发生。

  呈现五大特点 群众联名举报案件将从严查处

  记者:当前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有哪些特点?最高检怎样把握法律政策?

  负责人:从调研情况看,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发案数量多,涉及地域和领域广;二是犯罪主体大部分为县以下国家工作人员,乡镇站所和农村“两委”人员占很大比例;三是案值一般不太大,但直接损害农民切身利益,有的情节很恶劣;四是窝案串案较多,国家工作人员与“两委”人员相互勾结共同犯罪现象突出;五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与土地征用相关的犯罪突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业政策性保险等推行过程中的新型涉农犯罪不断涌现,等等。

  针对这些特点,最高检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犯罪金额大、情节恶劣、危害严重,以及群众联名举报、引发集体上访、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坚决依法从严查处;对犯罪金额较小、情节轻微、真诚悔改,或者主动投案自首、检举立功的,要兑现宽大政策,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涉案人员众多的案件,要坚持惩治少数、教育挽救多数,从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出发,把握好法律政策尺度,尽可能缩小打击面。对于小案要严把立案关,慎重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要准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慎重对待法律政策界限不清的案件,注意听取有关主管部门的意见,不轻易作犯罪处理。

  重点查办八类案件 深挖窝案串案

  记者:这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查办哪些案件?

  负责人:检察机关将围绕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和主要矛盾,把资金投入规模大、政策缺乏透明度、容易出问题的领域、项目和环节作为办案和预防工作的重点,有的放矢地开展专项工作,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查办案件方面,将突出以下八个方面重点:一是农田水利工程、公路建设、新农村建设、卫生文化设施建设、广播电视“村村通”、电网改造、饮水工程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职务犯罪案件;二是农村土地征用、流转、经营和矿产资源开发、转让方面的职务犯罪案件;三是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环境污染治理、风沙源治理、水土保持和水源保护工程项目等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职务犯罪案件;四是粮农补贴、良种补贴、能繁母猪补贴、奶牛良种补贴、家电下乡补贴、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农机补贴等惠农补贴方面的职务犯罪案件;五是农村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公益捐助等专项款物管理方面的职务犯罪案件;六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业政策性保险、农民工培训等方面的职务犯罪案件;七是农村养老保险、农村低保、农村五保户供养、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方面的职务犯罪案件;八是各种涉农税费代征代缴方面的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要突出查办群众反映强烈、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影响恶劣、影响农村稳定的重大案件,深挖窝案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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