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评]康菲悄然复产,渔民只能望洋兴叹?
2月16日是节后首个工作日,国家海洋局网站也选择在这一天发布消息称,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菲公司)已取得蓬莱19-3油田总体开发工程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核准文件。国家海洋局同意康菲公司逐步实施恢复生产相关作业。这距离2011年6月康菲公司负责开采的蓬莱19-3油田发生大规模溢油事故,已经过去了一年半多的时间。
在过去的一年半多时间里,作为油田收益方和开采方的康菲公司,及其联合受益方中海油公司,在事发后被国家海洋局要求支付17亿元人民币(合2.69亿美元),以赔偿溢油所导致的环境损害。其中,康菲方面在赔偿上占据大头,而中海油也于去年年初向民政部提交成立海洋环境与生态保护公益基金的申请。从数字上来看,这起导致700桶石油和2500桶油基泥浆流入大海的大规模溢油事故,总算没有被完全忽略,而是让当事方在赔偿上付出了一定代价。
但如果仔细分析促成此次赔偿的动力来源,以及对责任追究的途径选择,那么就可以发现,主要的谈判双方是石油公司与政府部门两者。而像生态灾难的直接受害者——— 渤海海域渔场的养殖户则并没有能够介入事故处理的核心架构,至于以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为代表的民间环境组织,则在介入过程中,更加体会到了当前中国社会的生态维权所存在的观念障碍、体制障碍、机制障碍的现实。
时至今日,无论是天津还是青岛的海事法院面对当地渔民提出的诉讼请求,均无一立案。随着越来越多的渔民不得不在当地政府的劝告下接受赔偿金,基于司法途径解决生态索赔的渠道也在变得越来越狭窄。并且,必须指出的是,康菲公司方面对于责任的逃避沿袭了跨国公司固有的传统,通过强化与政府部门的沟通,满足渔民在资金上的需求,最终摆脱了修复溢油事故带来的生态灾难的长期责任。
造成这一赔偿格局的原因,既可以归咎于国家海洋局的不作为,也涉及到民间环境N GO在数据采集、司法诉讼等专业能力上的太过薄弱,但从制度上切入,更应该看到目前生态维权在法律上的严重空白。更让人悲观的是,蓬莱溢油事故发生之后的一年半多时间里,由此带来的制度建设和修补始终未见动静,只有像一些公益基金会成立之类的零星弥补措施浮出水面,但后者成立的意义显然无法撼动法律制度对于受害者的桎梏。
正是目前这一套对跨国油企太过宽容,对生态灾难受害者太过严苛的法律制度,让赔偿问题的解决始终倾向于行政调解而非司法诉讼。这不但有利于康菲方面的卸责,更催生出了农历新年后悄然复产的结局。在渤海海域,目前存在30多个油区、2000多口油井、100多个采油平台,伴随着蓬莱溢油事故处理以烂尾收场,该海域环境的继续恶化几乎可以肯定。而面对此情此景,当地的渔民恐怕只能继续望洋兴叹,担忧中国环境的公众和环保组织也注定有心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