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粮食再获丰收,粮食总产创历史新高。由于当前粮食市场价格低迷,政策性粮食收购价格高于市场化收购价格,农民集中卖粮和粮食收储企业收储能力不足矛盾突出。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促进我省余粮顺畅流通和农民增收,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就做好今年秋粮购销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粮食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要把农民余粮销售和企业收购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组织协调,督促当地粮食、公安、交通运输、工商、电力等部门,制定收购工作预案,合理安排送交顺序,开辟绿色通道,加强市场管理,维护好收储库点周边治安环境,保证秋粮收购企业用电,为送粮农民创造便利条件。
二、积极开展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2013年11月16日,国家最低收购价水稻收购将在我省全面启动,国家临储玉米、大豆收购也将陆续展开。已确定的政策性粮食收储库点,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购质价政策,并在库区显著位置公示,认真解答农民提出的政策咨询。在收购过程中,要落实好国家惠农强农政策,对农民送交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真正做到不限收、不拒收,敞开收购。要多开头、快接卸,公平定等、合理计价,强化便民服务措施,不得侵害农民利益,让送粮农民交售放心粮、满意粮。
三、努力引导社会多元主体入市收购。要动员组织粮食加工企业等社会多元主体入市收购新粮,加快粮食流通速度,提高粮食产品附加值,搞活粮食流通市场,增加农民卖粮收入。四、明确职能部门责任。粮食部门要主动承担起牵头落实责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全面安排和落实好秋粮收购工作;中储粮系统要加强对收购库点政策性粮食接收入库的监管,确保资金和库存粮食安全;农业发展银行要积极为粮食收购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安排好铺底资金,及时足额发放购粮款,杜绝出现粮食收购企业向卖粮农民“打白条”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