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努力提高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使用绩效
——王建国主任在全国农业综合开发
资金管理培训暨财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1月13日)
同志们:
这次全国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培训暨财务工作会议,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以及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近两年来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交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经验,研讨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政策,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会上,还将表彰200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决算工作先进单位,并对2009年度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决算编报工作进行培训。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积极开拓进取,近年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07年底全国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培训暨财务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农业综合开发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现农业综合开发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扩大投入,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取得明显成效。
(一)较大幅度增加资金投入,在建立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方面取得重大进展。近几年是强农惠农政策力度最大、农民群众受益最多的时期之一,也是农业综合开发力度不断加大、开发成就较为显著的时期之一。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筹集资金,农业综合开发投入规模有了明显增长。一是中央财政大幅度增加投入。2009年中央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为147亿元,比2008年的127亿元增加了20亿元,增长了16%,是“十一五”以来增量最多、增幅最大的一年。同时,为贯彻落实《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在安排2009年中央建设投资时,又明确将其中18亿元专项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建设。加上这部分资金,2009年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总规模达到165亿元,比2008年增加38亿元,增长了30%,这是自1988年以来中央财政投入增加最多的一年,也是自1990年以来增幅最大的一年。加上2008年投入的127亿元,中央财政两年共计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92亿元,年均增长20%,远远高于“十五”期间的年均增幅。同时,通过实施利用世界银行[微博]贷款加强灌溉农业三期项目、世界银行贷款科技项目及外国政府赠款项目等三个外资项目,2008年和2009年共投入资金折合人民币5.4亿元,全部由中央财政统借统还。二是地方财政部门积极落实配套资金。近年来,地方各级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千方百计落实配套资金,取得了显著成效。从配套规模上看,2008年至2009年,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共投入农业综合开发配套资金185.8亿元,年均增长9%。从决算数据反映的情况看,2008年全国实际落实的配套资金达到应落实配套资金的116%,除个别地区外,大部分省(区、市)都能够足额甚至超额落实配套资金,全国总体实现了超额配套。从配套资金的来源上看,除了预算安排和回收有偿资金再投入以外,福建、辽宁等省还积极争取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等用于农业综合开发,拓宽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来源渠道。三是财政资金有效带动了其他资金的投入。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综合运用财税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按照这一要求,在积极争取增加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的同时,通过完善财政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自愿为其直接受益的项目建设筹资投劳;支持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金融机构将更多的资金用于产业化经营,并积极扶持种养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经营主体,引导他们自觉投资改善基本生产条件。据统计,2008年和2009年,通过完善财政资金引导机制,调动社会各方面增加投入的积极性,共吸引农民及企业自筹资金、银行贷款等各类资金355.5亿元(不含贴息涉及的银行贷款),年均增长7%,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作用,逐步健全和完善了“农民积极筹资投劳、政府持续加大投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2008年至2009年,全国投入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补助项目的各类资金总额达838.7亿元,规模相当可观。投入规模的较快增长,既有效地保证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顺利实施,使农业综合开发在原有良好基础上不断取得新的进展,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和粮食稳定发展,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民持续增收,同时也使农业综合开发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作用不断增强。
(二)突出投入重点,在完成农业综合开发目标任务方面发挥重要保障作用。农业综合开发始终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力量办大事、突出重点抓关键。近年来,围绕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这项中心任务,农业综合开发始终把大部分资金投入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环节,始终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责无旁贷的使命,确保了农业综合开发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向前推进。一是调整投入比例,更加注重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2008年底,财政部印发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财发[2008]59号),明确自2009年起,进一步调整中央财政资金用于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投入比例,把土地治理项目资金在总投入中所占比重由原来的70%以上逐步提高到80%以上。在土地治理项目中,重点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建设高标准农田,除内蒙古、青海等需要保持一定数量生态建设的省(区)外,其他省(区、市)用于中低产田改造的资金均达到了本地区土地治理项目财政资金的90%以上。2009年,为贯彻落实回良玉副总理关于“两个聚集”的指示精神,启动实施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当年安排中央财政资金投入13亿元。2008年和2009年,中央财政投入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和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的资金共计194.8亿元,占同期中央财政资金总额的67%,为推进农业综合开发生产能力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财力保障。二是完善资金分配办法,更加注重支持粮食核心产区建设。近年来,农业综合开发继续坚持并逐步完善以“综合因素法”为主分配中央财政资金的办法。为进一步突出扶持重点,在分配2009年中央财政资金时,根据各地生产资源禀赋特点、农业基础条件、粮食增产潜力等因素,完善资金分配的具体方法,将新增资金主要安排用于粮食主产区。同时,为更好地体现国家粮食发展战略,在基础资源因素中增加了粮食商品率、粮食净调出量因素,突出了粮食资源在基础资源中的主体作用。在完善中央财政资金分配办法的同时,继续鼓励各省(区、市)按照“存量调整,增量集中”的原则,适当集中资金,不断加大对粮食生产大县的扶持力度,积极推进粮食核心产区建设。2008年和2009年,中央财政在粮食主产区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81.2亿元,占中央财政投入总额的62%;改造中低产田3319.9万亩,占同期全国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面积的65%;新增粮食生产能力42.1亿公斤,占全国农业综合开发新增粮食生产能力的70%,农业综合开发粮食核心产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三)调整投入政策,在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机制方面实现重大变革。近两年是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政策调整变化较大的一个时期,其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自2009年起取消了中央财政有偿资金。农业综合开发在1988年实施之初,即采取有偿和无偿相结合的投入方式,目的是通过有偿资金的投入,将资金回收后继续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实现滚动发展,逐步扩大投入规模。应该看到,财政有偿资金在使用、管理和回收上始终是比较规范和严格的,经过近20年的运行,在实现滚动发展、扶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特别是产业化经营项目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随着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这一扶持方式与公共财政管理职能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其发放程序规范化的问题始终没有完全解决。因此,经请示国务院领导同意,自2009年起取消了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中央财政有偿资金,相应扩大了无偿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二是自2009年起不再安排投资参股经营项目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自2004年起开始实行产业化经营项目投资参股经营试点,这是对财政资金扶持方式的一次有益探索和创新。近年来,财政部陆续印发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国有股权收益收缴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规范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转让行为,鼓励符合条件的参股企业上市融资,适时退出国有股权,同时加强对参股股权分红收益的收缴工作。据统计,截至2009年底,中央财政共收到国有股权转让及分红收入8971万元。实践证明,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资金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整体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这一扶持方式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由于立项门槛较高,符合条件的项目有限,一些中小型的农业产业化企业难以纳入扶持范围,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从2009年起不再安排中央财政投资参股经营项目资金,重点加强对2004年至2008年已参股项目的监管,确保财政参股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三是着力加大贷款贴息扶持力度。近年来,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贷款贴息的扶持力度,2008年底,财政部对2005年制定的《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扩大了贴息资金使用范围,放宽了项目贷款最低额度限制,降低了予以贴息的项目贷款上限标准,并修改了贷款贴息资金的贴息率。该办法自2009年起实施,当年中央财政安排贴息资金13.9亿元,比2008年增加了12.9亿元,增长了15倍,加上2008年安排的0.9亿元,两年共计安排中央财政贷款贴息资金14.8亿元,对2148个项目进行了贴息扶持,涉及的贷款规模达437.3亿元。
投入方式的重大变革是农业综合开发适应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发展要求所做出的必然选择,是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机制的重要内容,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积极推进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特别是产业化经营项目建设,更有效地发挥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的扶持引导作用。
(四)加强科学管理,在确保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规范安全有效使用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奖优罚劣的资金分配机制逐步完善。为进一步健全奖优罚劣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各地区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近年来,国家农发办严格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质量考评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质量考评,将考评结果作为分配中央财政资金的重要依据,并将工作质量因素在“综合因素法”中所占的比重由原来的50%提高到了60%。同时,依据有关制度办法,对按期足额归还有偿资金的地区予以奖励,对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的地区相应扣减下一年度中央财政资金预算指标。从2009年的分配结果看,同一区域内资金增加最多的省份与最少的省份差距达到3倍以上,中央财政资金更多地向工作质量好的地区倾斜,充分发挥了资金分配的导向作用。二是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加快。近年来,为了确保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早实施、早见效,财政部采取了积极措施,进一步加快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支出进度。首先,尽早确定并下达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预算指标,以便于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在人代会召开前及时安排落实配套资金;其次,加快项目评审、备案工作进度,及时批复项目计划;第三,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基本做到了项目计划一经批复,二十四小时内办理拨款文件。2008年和2009年,中央财政资金(不含中央建设投资)预算执行进度在第三季度末基本达到了100%,支出进度明显加快。三是有偿资金后续管理工作更加规范。为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减轻农民和基层组织的债务负担,中央财政继2006年核减44.86亿元土地治理项目有偿资金后,2008年再次核减了26.23亿元同类债务。至此,中央财政已全部免除土地治理项目有偿资金,有效化解了债务风险。但2009年以前投入产业化经营项目的财政有偿资金,到2013年之前仍要陆续回收。近两年来,为做好这部分资金的后续管理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第一,2008年底修订了《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呆账核销和延期还款办法》,改变以往实行指标控制的做法,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严格认定条件的前提下,由各地据实申报呆账核销和延期还款项目。2009年经审核符合呆账核销和延期还款条件的中央财政有偿资金总计为3.02亿元,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的还款压力得到了有效缓解。第二,及时开展催收工作,截至2009年6月底,各省(区、市)已全部足额归还到期的中央财政有偿资金。第三,开展了上下级财政部门之间的有偿资金对账工作,进一步摸清了底数,为做好今后的催收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四是促进支农资金整合稳步推进。为发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的优势,引导和促进支农资金的整合,近年来,各地区继续按照国家农发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为平台,以项目或产业为依托,积极推进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形成了“以县为主,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渠道不变,配合使用,各记其功”的试点经验,支农资金整合取得明显成效。五是监督检查力度逐步加大。近年来,按照“内部自查和外部监督有机结合”的工作思路,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强化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监督检查。首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2008年至2009年,国家农发办开展了对34个省(区、市、兵团、农垦)的综合性检查和竣工验收考评工作,2009年,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又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进行了内部审计。通过检查审计,及时发现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其次,积极配合审计部门的监督。近年来,支农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是审计部门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审计力度不断加大。国家审计署在2008年开展支农资金专项审计的基础上,2009年又开展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专项审计,目前该项工作仍在进行中。各级财政部门和农发办事机构能够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开展工作,主动查找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第三,主动接受农民群众的监督。继续在项目区和以村为单位的分片项目区推行资金和项目公示制,在公示牌上详细列明项目区总投资情况、改造面积、具体的工程措施以及各项措施的财政投资情况,让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掌握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真正将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使之成为受益群体的同时也成为监督群体。第四,严格按规定落实处罚措施。对于检查和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照《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将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充分发挥了警示作用。
总体来说,近两年来,我们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规律的认识进一步深化,资金管理政策和机制逐步完善,加强资金管理的能力不断提高,资金管理水平有效提升。回顾近两年来的资金管理工作,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做好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既要立足本职,更要服从大局;既要坚持基本做法和经验,更要不断改革创新;既要统筹兼顾,更要突出重点。只有善于把握和运用这些规律,才能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适应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准确把握工作方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近两年来资金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人员共同努力和有关各方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国家农发办,向全国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致以崇高的敬意!向所有关心、支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有: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规模与承担的任务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资金供求矛盾仍然比较突出;资金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仍然需要进一步提高;资金管理队伍的人员素质和能力同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等。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二、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准确把握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坚持审时度势,准确把握当前农业综合开发的形势是做好资金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前提。2009年12月27日至28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了2010年“三农”工作的基本思路是: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统筹、强基增后劲。会议提出了2010年农业农村工作的五项重点任务:一是毫不松懈抓好主要农产品生产供给,二是持之以恒增强农业发展支撑能力,三是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多渠道就业,四是下大力气推进农村公共事业发展,五是坚定不移深化农村改革。会议结束后,中央出台了第七个指导农业和农村工作的1号文件,明确了做好2010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五项具体措施:一是健全强农惠农政策体系,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二是提高现代农业装备水平,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三是加快改善民生,缩小城乡公共事业发展差距;四是协调推进城乡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后劲;五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我们认识到做好2010年“三农”工作的基本思路字字句句都与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紧密相关,农业综合开发必须紧紧围绕这个基本思路开展工作。五项重点任务中的前三项,农业综合开发都责无旁贷,都能发挥大作用、做出大贡献。五项具体措施中的前四项,农业综合开发都大有可为,需要认真贯彻落实。
在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形势下,随着农业综合开发投入规模的较快增长,农业综合开发在“三农”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正在日益提升。在2009年召开的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议上,回良玉副总理对农业综合开发的历史贡献给予了高度评价,将其概括为“四个功不可没”,即:通过大力改造中低产田、推广先进科技成果,显著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对确保主要农产品供给、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功不可没;通过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和龙头企业,提高了农业综合效益,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改善农村民生功不可没;通过大力实施农田林网、草原改良和水土保持治理项目,提高了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对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功不可没;通过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形成了以综合性开发、多元化投入、规范化管理为支撑,以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各方协作为特点的科学运作管理体系,显著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对创新政府农业投入方式、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功不可没。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回副总理进一步指出:农业综合开发要在强基础、稳粮食方面发挥支撑作用;要在兴产业、促增收方面发挥带动作用;要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方面发挥示范作用;要在政府支持和保护农业发展中发挥引领作用;要在推动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方面发挥促进作用。“四个功不可没”和“五个作用”,既是对农业综合开发基本做法和主要成效的充分肯定,又体现了中央加强“三农”工作的新理念、新部署、新举措,科学地确定了农业综合开发在“三农”工作中的职能定位。谢旭人部长在工作报告中指出:从当前形势看,大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是财政部门妥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农业农村发展不利影响的重要政策措施;从长远发展看,农业综合开发始终是财政支持“三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谢部长的讲话,体现了财政部党组对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充分肯定了农业综合开发在财政支农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根据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财政部在征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2009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09]63号文件正式转发了《若干意见》。《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农业综合开发是政府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手段,是发展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重大措施,是加强农业基础建设、提高农业生产力、促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为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若干意见》明确了新形势下农业综合开发的指导思想: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农民增收,加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支持高标准农田和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提升农业整体素质、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这一指导思想确定了农业综合开发的奋斗目标,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指明了方向。
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议的成功召开和《若干意见》的及时出台,标志着农业综合开发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必须以此为契机,认真贯彻新时期农业综合开发的指导思想,与时俱进地开展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一)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逐步扩大政府公共投资规模。在近几年连续出台的指导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央1号文件中,都明确要求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确定的目标,“十二五”期间农业综合开发大约需要承担1.84亿亩中低产田改造的任务。要完成这一任务,必须较大幅度增加资金投入,并继续坚持和完善多元化的投入机制。这既是农业综合开发事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推进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扩大内需、扩大政府公共投资规模的重要举措。要积极争取增加中央财政资金投入。在力争中央财政预算较大幅度增长的同时,积极与部内有关司及部外有关单位沟通,尽可能继续争取中央建设投资用于农业综合开发,进一步扩大中央财政资金投入规模。要督促地方财政部门足额落实配套资金。继续坚持配套保障机制,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落实各项奖惩措施,督促各地在财政预算资金中足额安排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并积极争取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土地出让金等其他渠道相关资金,增加农业综合开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投入。要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引导机制,吸引信贷及其他社会资金投入。通过财政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鼓励、支持和引导龙头企业、种养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自觉投资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要积极争取“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实施现代农业项目”、“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
(二)落实“两个聚焦”,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议上,回良玉副总理鲜明地提出了“两个聚焦”的战略部署,即资金安排要向高标准农田建设聚焦;项目布局要向粮食主产区聚焦。要贯彻落实好这一战略部署,必须合理确定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向,进一步突出投入重点。第一,要集中投入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是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农业整体素质、效益和竞争力的一个基础环节。为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家农发办计划将2010年中央财政新增资金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并力争在春节前下达预算指标。力争经过三年示范,到2012年实现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目标,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在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主导作用。第二,要集中投入打造粮食核心产区。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强国土规划,按照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完善区域政策,调整经济布局”。近年来农业综合开发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基础条件好、生产水平高、调出量大的粮食核心产区,就是建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主体功能区。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对粮食核心产区的投入,立足全国范围,要重点支持13个粮食主产区,兼顾其他地区;立足各省(区、市),要重点支持本地区的粮食主产县,兼顾其他开发县。要按照“存量资金统筹兼顾,增量资金重点倾斜”的原则,将绝大部分新增资金投入到主产省的主产县,着力打造中国粮食核心产区,建成利当前、管长远,高产稳产的“永久粮仓”。
(三)完善扶持政策,积极推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产业化经营项目是构筑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环节和带动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是农业综合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重点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的同时,应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切实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首先,要进一步完善银行贷款贴息扶持政策。为了进一步发挥中央财政贴息资金在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和带动农民增收方面的引导作用,同时体现农业综合开发按项目管理的特点,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将一步加大贷款贴息扶持力度,并鼓励对固定资产贷款进行贴息。同时,积极推进与金融机构的合作,财政部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积极开展合作 共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通知》,明确自2010年起由地方农发办事机构和农发行两家共同选项,由农发行安排固定资产长期贷款,中央财政给予3-5年贴息。各地区要抓好上述政策的落实工作,积极主动地与同级农发行进行衔接,共同筛选、申报贷款项目,在及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完善贷款贴息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其次,要进一步完善财政补助扶持政策。突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成长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特别要把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政策落到实处,各地区要主动选择符合扶持范围和立项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其积极申报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并优先予以扶持。同时,深入研究不同扶持对象实施产业化经营项目的立项条件,严格项目立项标准。
(四)坚持机制创新,努力提高支农资金使用绩效。多年的实践证明,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科学有效地推进资金管理的机制创新,是推动农业综合开发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坚持机制创新,必须符合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方针政策,符合市场经济发展和公共财政改革与发展的方向,认真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坚持量力而行,有序推进。一是试行先建后补的民办公助机制。中央财政将根据地方项目规划、财政资金安排、农民筹资筹劳以及开发任务完成等情况,制定补助标准并拨付补助资金。各地区可以采用先建设后申请补助,边建设边申请补助的方式,自下而上筹集农业综合开发投资。二是完善两类项目资金有机结合的良性循环机制。按照“依托龙头建基地,围绕基地扶龙头”的原则,统筹安排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项目,将土地治理项目区的规划布局与区域主导产业、龙头企业的发展需要有机结合。通过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将土地治理项目区建设成为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依托土地治理项目安排产业化经营项目和资金,引导龙头企业组织带动农民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提高农业生产的专业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促进区域主导产业发展壮大。三是探索统筹使用支农资金新机制。以“条件具备,农民自愿,地方政府规划,农业综合开发参与,组合各种资金建设新农村”为原则,围绕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扶持壮大区域主导产业,适当安排部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搭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产业经济发展类资金整合平台,引导支农资金统筹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做好新时期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必须围绕上述四项主要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当前,特别要深入研究和探讨贯彻落实《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政策和机制的有关问题,具体包括:如何完善配套政策,足额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农民自筹资金;如何完善产业化经营项目贷款贴息和财政补助政策,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试点开展情况,如何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完善试点办法;扩大财政无偿资金使用范围后,如何进一步规范县级报账制等等,希望大家深入思考这些问题,在这次会议上进行充分讨论,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达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理清思路的效果和目的。
三、坚持求真务实,努力提高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回良玉副总理在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议上指出:在当前财政收支压力都很大的情况下,国家能不能加大投入,关键看我们钱能不能花好,关键看我们能不能花出效益,这对当前和长远都起作用。谢旭人部长在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指出:加强管理是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中永恒的主题,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要确保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规范分配、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就必须不断强化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今年1月10日至11日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明确了今年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其中“大力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今年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在当前形势下,贯彻落实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要把加强管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财政部党组的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资金管理就是抓资金投入,抓资金管理就是抓资金安全,抓资金管理就是抓资金效益”的理财观念,切实把推进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抓。
2009年,财政部印发了《关于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了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是财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的要求与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科学化管理,是指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探索和掌握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规律,按照财政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技术,发挥管理人员积极作用,把握加强管理的方向和途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精细化管理,是指要树立精益求精思想和治理理念,运用信息化、专业化和系统化管理技术,建立健全工作规范、责任制度和评价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岗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实施管理,避免大而化之粗放式的管理,抓住管理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增强执行力,不断提高资金管理的效能。当前,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有关政策制度,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农业综合
开发资金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都应当落实到制度上,这是推进农业综合开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前提和有力保障。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已经具备了良好的基础,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特别是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方式的重大变革,有些政策制度已经严重滞后于实际工作,有些政策制度则亟待补充完善。目前,《农业综合开发条例》已初步确定列入财政部2010年立法计划,《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9号令)的修订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当中。下一步,国家农发办将开展《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制度》、《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报账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调研工作,各地财政部门和农发办事机构要积极配合,及时总结本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提出完善制度的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需要强调的是,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必须认真执行现行制度,狠抓落实,特别要严格执行“专人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制度和县级报账制度,保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
(二)以加快支出进度为核心,优化资金管理流程。加快支出进度,是当前强化农业综合开发预算执行管理的核心内容,是体现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能不能花出效益”的重要指标,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必然要求。财政部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前一段时间,谢旭人部长、廖晓军副部长、丁学东副部长等部领导多次召集各司局研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问题。受项目施工季节限制较大、管理环节较多等因素影响,加快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支出进度必须多措并举,不断优化各环节的资金管理流程。2009年10月,财政部提前下达了2010年中央财政存量资金预算指标,并下发了《关于加快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支出进度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农发办事机构要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自2009年起提前下达存量资金预算指标,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建设和项目申报评审等前期准备工作,同时,加快财政资金拨付进度和县级财政资金报账进度,在地方人大批准财政预算后、中央财政资金到位前,先行拨付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国家农发办将加大对各地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支出进度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自2010年起将支出进度列为考核各地区工作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分配中央财政资金时予以体现。各地区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加快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支出进度。
(三)做好决算编报工作,夯实资金管理基础。资金决算编报工作是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决算编报质量直接关系到财务管理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加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至关重要。近年来,随着县级报账制的推行和培训工作的加强,各地资金决算编报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决算数据已经成为科学反映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运行使用状况的主要依据,成为扩大宣传、完善政策的重要参考指标。为了适应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方式的调整变化,国家农发办对2009年决算报表进行了修订完善,这次培训班上,将对新修订的决算报表进行培训,还将对近两年的决算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希望大家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认真参加培训,会后及时部署,细化分工,落实责任,不断规范财务核算水平,提高决算编报质量,夯实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基础。
(四)加强有偿资金和投资参股资金监管,圆满完成回收任务。中央财政取消有偿资金和投资参股资金后,有的地区往往容易忽视对这部分资金的后续管理。需要强调的是,目前中央财政有偿资金的债务余额仍有94.9亿元, 中央本级的参股资金规模仍有26.4亿元, 在这些资金足额回收以前,我们要义不容辞地做好监管工作。一是要严格按照《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呆账核销和延期还款办法》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财政有偿资金呆账核销和延期还款项目的审核工作,实事求是,严格把关。凡是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申报;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核销。二是要做好到期有偿资金的催收工作,确保应收尽收。对于按期足额归还有偿资金的地区,国家农发办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三是要及时了解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企业的经营状况及委托监管情况,确保投资参股经营项目正常运转和发挥预期效益,并严格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国有股权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投资参股国有股权收益收缴工作,切实维护好国有资产权益。
(五)以配合专项审计为契机,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是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自觉接受审计监督,是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的一个重要方面。2009年11月,国家审计署开展了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专项审计工作,这次审计范围广、时间长、程度深,涉及全国18个省(区、市),历时2个多月,审计人员对所检查的每个项目都深入到田间地头进行调研。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有关省(区、市)对这次审计工作高度重视,审计进驻前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审计过程中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审计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审计工作已经接近尾声,正是反馈意见的关键时期,希望同志们耐心细致地做好协调解释工作,与审计部门存在意见分歧的,应向上级领导报告,力争协调解决。审计结束后,要在第一时间将审计结果上报国家农发办,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必须同时提出整改落实方案。可以说,这次专项审计,是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水平的一次重要检验,也是推进农业综合开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一次难得机遇。希望大家以这次专项审计为契机,认真总结资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坚决杜绝“屡审屡犯”现象。除了积极配合审计部门之外,2010年国家农发办将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力量,进一步加大内部监督检查的力度和强度,各地区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使监督检查工作日常化、制度化,积极推动构筑监督主体多元化、监督内容多元化和监督方式多元化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监管体系。
(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组织保障水平。多年的实践表明,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队伍是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队伍。当前,做好新形势下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任重道远,必须持之以恒地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严谨高效的要求,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资金管理队伍。首先,要树立大局意识。资金管理工作要服从服务于“三农”工作大局、服从服务于财政工作大局,资金管理人员要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学习掌握财政政策,把握正确的工作方向,模范执行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其次,要努力提高业务工作水平和能力。资金管理人员既要熟练掌握资金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也要通晓项目管理办法;既要具备丰富的财经知识,也要具备必要的农业、林业、水利、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通过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完善知识结构,努力成为既懂资金管理又懂项目管理,既掌握财政理论又了解市场经济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第三,要加强作风建设。近日,财政系统掀起了向安徽省财政厅挂职干部沈浩同志学习的热潮,丁学东副部长在《沈浩同志先进事迹专辑》上批示:“农业司、农发办的同志们从事的是同沈浩同志一样的支农工作,希望你们把学习沈浩纳入2010年本司(办)工作计划,联系实际学习沈浩精神。”我们要以沈浩同志为榜样,学习他心系农民群众、以带领群众致富为己任的忘我精神,学习他无私无畏、埋头苦干的奉献精神,坚持“为国理财、为民服务”的财政工作宗旨,把是否有利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是否符合项目区农民群众的意愿作为衡量资金管理工作好坏的标尺。同时,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各项廉政纪律,既要确保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安全,也要确保农业综合开发干部安全。
同志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昂扬的精神风貌、求实的工作作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大力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努力提高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使用绩效,推动农业综合开发事业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