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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今天沦陷的是大白菜 明天沦陷的将是什么

  今天沦陷的是大白菜,明天沦陷的将是什么? 王石川(央视评论员)

  白菜有毒!在被层出不穷的问题食品搞得如惊弓之鸟的背景下,公众除了愤然,更多的当是茫然。当食品变得如此不堪,人的尊严也就无处安放——近日,山东媒体曝光,有菜农使用甲醛对大白菜保鲜。而山药、蘑菇等蔬菜也被曝出是用甲醛溶液喷洒和浸泡。使用保鲜剂,已成了业内的一个“潜规则”。(据5月7日《现代快报》)。

  检验白菜是否安全,并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但一棵白菜从菜地到餐桌,这一流程之中,菜农的龌龊和大胆,恰恰折射出监管部门的不作为和法律的尴尬。从制度到人心,如何修复?正是毒白菜留给我们的反思机会。

  大白菜是最平民化的蔬菜之一,农谚云“种一季,吃半年”,现如今却因为被喷上甲醛,而使得人心惶惶。有网友调侃:“耶,又可以收集一款化学元素了。”

  甲醛白菜的出现,又一次暴露出了制度缺失。目前,不少地方只对蔬菜的农药残留进行检测,并没有甲醛这一检测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也没有明确提出可使用的保鲜剂、添加剂范围和剂量,只是提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如此一来,甲醛白菜似乎可以大摇大摆地进入市场。

  如果制度缺失令人揪心,那么,监管部门的责任缺位更令人忧心。相关部门表示,对大白菜喷洒甲醛的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罚的依据目前并不明确,这种说法固然较为可信,但不等于监管部门就可以熟视无睹地放纵甲醛白菜流入市场,无法处罚,但可以叫停白菜喷甲醛的做法。

  由此,我们便可进一步追问,为何农产品一再惊扰人心?以农药使用为例,无论是毒豇豆还是毒豆芽、毒韭菜,全是拜农药所赐。农产品喷施农药早已是菜农的习惯动作,农产品离不了农药,但农药喷洒也是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不是想喷什么就喷什么,想怎么喷就怎么喷。

  试问,如此现象频发,究竟是菜农法律意识淡漠,还是故意为之?对非法使用甲醛、销售农药残留量超标的农产品,难道就无计可施、无法可除?

  事实上,近年来我国的制度建设不断完备。比如,去年4月,为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饲料、水产养殖中使用违禁药物,卫生部、农业部等部门公布了151种食品和饲料中非法添加名单,其中包括甲醛。甲醛有害,不得用于食品。即便法律意识再淡薄、生活常识再缺失,也不能随便把甲醛用在白菜上吧?

  这恰恰折射出现实的困境: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有不够完善之处,一方面,法律要不断完善,另一方面则是要完善蔬菜残留检测,将类似于甲醛这样的有毒物质,也纳入检测项目,在进入菜市场之前,给蔬菜设置必要的防护栏,不让其招摇入市。而更重要的,则是追责到底,无论是菜农还是监管部门,板子必须重重地打下去。前不久,河南信阳一商人为牟取私利,将“瘦肉精”掺到猪饲料中销售,被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但这样的案例并不多。虽然与将“瘦肉精”掺到猪饲料中相比,喷洒甲醛也许不具备主观恶意。但我国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意即“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造成使用者受到伤害。甲醛有害、有毒,喷在白菜上被人食用可能导致白血病,像在白菜上喷洒甲醛,就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理应启动法律程序。而监管者同样不能背叛自己的职责,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了监管者“不履行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将被问责。

  当社会道义和监管职责普遍缺失,更应彰显法律的威严,否则,今天沦陷的是大白菜,明天不知道是什么,我们或许将陷入“易粪相食”的困境而不能自拔。

  所以,公众和媒体,除了愤慨菜农的“黑心”和监管部门的“失明”,也有必要继续把目光投向山东,这起影响如此大的“毒白菜”事件里,法律之剑,会指向谁?又必须指向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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