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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烧纸钱设灵堂可究刑责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02日 13:50  农村大众

  据新华社北京5月1日电 根据卫生部、公安部4月30日联合发出的《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今后,医闹、号贩将受治安处罚甚至被究刑责。

  依法处理在医院内

  烧纸钱设灵堂等行为

  通告提出,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的,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毁或者盗窃、抢夺公私财物的,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的,以及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打侵害医务人员

  人身安全犯罪

  通告提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扰乱医疗机构的正常诊疗秩序,侵害患者合法权益,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

  应切实提高医术医德

  针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通告要求严格执行医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诊疗技术规范,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优化服务流程,增进医患沟通,积极预防化解医患矛盾。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采取设立统一投诉窗口、公布投诉电话等形式接受患者投诉。

  患者在医疗机构死亡后

  遗体须及时移放太平间

  针对患者及家属,通告提出,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患者及家属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的有关规章制度。患者在医疗机构死亡后,必须按规定将遗体立即移放太平间,并及时处理。未经医疗机构允许,严禁将遗体停放在太平间以外的医疗机构其他场所。

  ◎新闻链接患者死亡 全院医生被逼下跪磕头

  本报讯 灵堂前,一位中年男子痛哭流涕念着追悼词,两旁站着戴白花的年轻男女。念完,中年男子和两旁站立者一起向灵堂下跪磕头。近日,网友上传一段视频称,陕西榆林横山县一家医院因治死病人,院长披麻戴孝带领全体医护人员集体作检讨。

  该院医生称,死者家在当地势力很大,院方被迫接受家属条件,与之签订协议,停业3个月,赔300万。据医生透露,至今并无证据表明医院存在过错。当地传言,由于死者家在当地很有势力,医院只得被迫接受苛刻条件,然而,医护人员的集体下跪并未换来谅解,涉事医院至今仍没有正常营业。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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