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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转基因粮食作物产品在销售时必须标识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20日 16:10  中国网

  中国网4月20日讯 农业部科教司副司长石燕泉今日在做客中国网《中国访谈》时表示,对于列入转基因生物标识目录范围内的转基因粮食作物产品在销售时必须标识。

  石燕泉称,我国转基因粮食作物的研究与应用,除遵守适用于非转基因粮食作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外,还必须遵守《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所有的农业转基因生物都应该在《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规范下,进行研究、试验与生产。 对于列入转基因生物标识目录范围内的转基因粮食作物产品在销售时必须标识,比如,目前市面上转基因大豆油等都有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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