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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周海波:收费门槛高 种树赚钱难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8日 14:05  南方网-南方农村报

  收费门槛高 种树赚钱难

  全国人大代表、清远市人民医院院长周海波与本报记者共同调研,将就此提交建议

  □南方农村报记者 李世敏

  3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清远市人民医院院长周海波对一份题为《改进林业管理 鼓励林农种树》的建议案再次进行了修改、润色,准备正式提交上去。在近2000字的篇幅内,周海波建议取消育林基金、实现林农和粮农享受同等优惠政策、优化采伐指标审批体系。这份建议案,是周海波在与南方农村报记者历经近两个月调查基础上形成的。

  在采访中,许多林农向南方农村报记者抱怨:“现在种田一亩国家给几百元的补贴,但是种树不仅没有补贴,还要缴纳几百元的费用,难道粮农是亲妈生的,林农是后妈养的?”

  没有补贴还要交费

  “我种了5年的树,勉强赚了5万元,可是交给政府的各项费用却超过了10万元。”清远市政协委员黄世健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林农负担太重,很多人都不愿意再种树了。

  黄世健提供的收费票据显示:育林金70272元,征收标准每立方米36元;木材检验费29280元,征收标准每立方米15元。黄世健说,还有一项4470元的线区设计收费,征收标准是每立方米10元,“我种植447亩桉树,被征收的费用高达10万多元。”

  “清新县对桉树采伐的收费标准为每立方米61元,若以每亩5个立方计算,每亩收费就超过了300元。去年有个林农的桉树长得特别好,不过交费也多,每亩达到500元。”清新县林农王青林(化名)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

  清新县一些林农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他们很羡慕邻近的四会市林农,“因为四会是林业采伐试点地区,每亩固定收费160元。”黄世健说,尽管每亩160元的收费标准也并不算低,但相对而言已经很优惠了。

  2月9日,四会林业局有关人员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省里的政策要求每立方米木材的收费不超过销售价格的10%,我们根据近几年的桉树价格核定收费标准为每亩160元。”而根据南方农村报记者调查了解,在四会,每亩160元只是育林金的收费标准,此外林农还需缴纳每立方米8元的木材检验费、每立方米8元的线区设计费,总计收费每亩超过200元。

  黄世健认为,林农并非反对一切林业采伐收费,但认为应区分不同的投资主体酌情收费,“比如生态公益林政府投资,收费无可厚非。小时候,我们去造林,政府提供树苗,提供粮食补助,现在采伐要收费也说得过去。但现在许多用材林、经济林由林农自己投入种植,再收费显然不太合理。”黄世健说,“现在国家对种粮有补贴,种油茶有补贴,养猪也有补贴,为何对林农还要收费?”

  “我种树投资40多万元,还没卖掉就要一次性拿出10万余元交给林业部门,这种‘先埋单、后吃饭’的收费方式不利于调动林农的积极性。”黄世健表示,一些资金匮乏的林农,只能借钱交费。

  收费标准正在降低

  对于林农的烦恼,林业部门有自己的说法。

  四会林业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森林法》第八条规定:“征收育林费,专门用于造林育林”,“育林金一直都在收取,可能现在林农的权利意识增强了,有些人觉得收费不合理。”

  四川省雅安市林业局在回复一位林农投诉时提到:“育林基金制度始于建国初期。在财政极为困难的情况下,国家提出了以林养林的政策。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共财政支出框架的建立,国家对林业的投入已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现行育林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确已不适应林业发展的需要。”

  2009年,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育林基金按照最高不超过林木产品销售收入的10%计征,具体征收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虑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核定。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以将育林基金征收标准确定为零。

  随后,各地相应调整和制定了新的育林基金征收标准。江西、广东、云南等地规定育林基金按照最高不超过林木产品销售收入的10%计征,江苏省则将育林基金的征收标准降低为最高不超过林木产品销售收入的6%,河北省则将集体和个人林木育林基金的征收标准确定为最高不超过林木产品销售收入的5%,而在浙江,2008年已经开始免征林业“两金”(育林基金和更新改造资金),安徽省也在2009年提出“5年内逐步免征育林基金”的目标。

  2009年7月,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表示:“林业的各种税费要取消是一个逐步的过程。个别地区的财政确实很困难,没有足够的财力来支撑林业的发展,目前或多或少保留征收育林基金。应该切实减轻税费,减轻农民负担,让经营林业的农民和种地的农民一样。”

  限额采伐显露弊端

  除了育林基金等费用负担外,采伐指标也是戴在许多林农头上的“紧箍咒”。

  《森林法》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集体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个人所有的林木以县为单位,制定年采伐限额。”黄世健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采伐许可证的办理并非一件易事,“要经过村、镇、县层层审批,林农要在几个部门之间跑来跑去。”

  黄世健认为,林木的采伐指标及审批制度,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对保护生态公益林和自然林是有积极作用的,但是对于商品林而言并不适用,“当林农想卖树时,林业部门不一定有砍树的指标给你;当你申请下来砍伐指标,价格又可能不太好。”

  “采伐证对树种、面积等各方面有具体规定,我们根本没得选择,无论大树小树,只要采伐证下来一律砍掉。”一些林农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政府部门认为实施限额控制可以防止过度砍伐,但如果换一个角度考虑,采伐指标如果放开,越来越多的人乐意种树,林业才能真正发展起来。”黄世健说,“林农也是理性的经济人,如果种植时间太短,不到砍伐树龄,让砍也会不砍。”

  ■专家观点

  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国家林业局农村林业改革发展研究基地常务副主任贺东航认为,以目前财力,很多地方政府完全可以减免林业收费,但目前收取的林业“两金”有些并非拿来“养林”,而是用于“养人”。与目前的惠农政策相比,对林业的扶持范围、力度应继续扩大。

  贺东航表示,采伐指标在保护森林资源和控制采伐量等方面挥了积极作用,应当继续保留,不过应做一些改进,变硬性指标分配为指向性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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