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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委员谈小产权房:只租不卖让村民受益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8日 09:24  农民日报
图为刘克崮委员在记者会上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 张建堂 摄) 图为刘克崮委员在记者会上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 张建堂 摄)

  部分委员在政协主题记者会上谈“小产权房”——

  只租不卖让村民受益

  本报记者 买天

  3月7日,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刘克崮委员,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举行的保障房主题记者会上就城郊农村在集体土地上建房提出,城市保障性住房可以利用这些集体土地进行建设,但要做到只租不卖,可以防止腐败问题出现,从而最大限度地让村民得到收益。

  刘克崮说,一些靠近城市的村子将集体土地用于开发房地产,通过卖房子来追求短期效益,这就是目前争议很大的小产权房问题的由来。

  城郊村的集体土地究竟怎样盘活才合适,怎样开发能给村民带来利益?刘克崮说,可以把城郊集体土地的资源纳入到城市居民住房建设的资源中来。将这个资源用起来,是可以取得多赢效应的。首先一条就是当地村民可以获得租金收入,同时还可以解决村民就业问题。“但建好的房子不要推向市场进行销售,因为土地毕竟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是属于全村的集体财产,一旦销售的话,就会引发很多棘手的问题,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群体性事件等。因此,在集体土地建房,可以只租不卖,将房屋租赁与每个村民既得利益挂起钩来,如此一来,村集体是得益的,更重要的是村民能获得长期、不断线的收益。这样,所谓的小产权房问题就不会存在,我们可以明确只租不卖盖起的房子产权依旧是集体产权,每个村民都能从中明明白白受益。”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李稻葵(微博)委员补充说,“集体”的概念不是抽象的,它是一个村庄的全体村民。特别是在农用地转为非农用地的过程中,每个村民都要知情,每个村民都要参与,要避免由个别村中的所谓代理者代替全体村民行使权利,“否则这会留下无穷无尽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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