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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系列谈⑥
始终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根本目标
本报评论员
农村是我国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短板”,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一如既往地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今年农村工作的重点,明确地提出了“强民生保稳定”的重要任务。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准确把握农村发展现实和群众真实需求基础上作出的重要部署。
近年来,中央一系列含金量高的惠农举措,高密度、大力度地保障和改善了农村民生,不仅让广大农民群众共享了改革发展成果,也凝聚了民心、集中了民智、发挥了民力,为农村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我们也需清楚地看到,当前强农惠农富农的任务仍然艰巨,农村面貌的改变仍然滞后,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仍然困难。我们必须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要求,始终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根本目标,加快推进农村的各项民生建设。
始终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根本目标,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原则,始终坚持民生为先、民生为重、民生为本的发展理念。民生为先,就是要积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和城乡利益关系,从农民群众最关心最需要的领域入手,增强改善农民生活质量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民生为重,就是要充分认识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农民收入多少、生活水平和质量的高低、“幸福感”的高低,作为衡量GDP质量和分量的标尺,以农村民生改善来推动农村改革发展,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农民群众。民生为本,就是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农村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准确把握农村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和农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切实尊重农民意愿,着力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始终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根本目标,必须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更多地照耀到农村。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滞后和不均衡,是制约广大农民幸福指数提升的重要原因。这就需要我们切实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放在农村,把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要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的全面改善,为农民提供基本的生活条件;要下大力气改善农村办学条件,让农村孩子共享优质教育资源;要进一步提高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筹资水平,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要大力推动农村文化建设,缩小城乡文化发展差距;要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制度的改革,分配好土地非农化和城镇化产生的增值收益,真正确保农民安居乐业。
始终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根本目标,必须建立健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当前,农民增收的基础仍然比较脆弱,增收渠道还比较缺乏,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我们没有丝毫理由可以盲目乐观。实现农民增收新突破,一方面要通过实施直接补贴、价格支持等一系列政策,加大政府对农民增收的支持保护;另一方面要通过法制保障、宏观调控、制度创新等手段,有效发挥政府“有形之手”的作用,建立起有利于农民增收的制度环境和内生机制,使农民收入在较长时期内呈现持续稳定增长态势,逐步建立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当前,要贯彻落实好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不仅要继续强化提价增收、补贴增收、务工增收,也要提高增产增收、提质增收、节本增收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
始终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根本目标,必须切实维护和发展好农民的权益。要进一步明确“长久不变”的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能,明确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的内涵和实现形式;改革征地制度,规范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大幅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重;进一步完善农民市民化过程中以土地权益为核心的财产权利保障机制,确保他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不因进城而被剥夺;要更加重视扩大村民自治范围,完善与农民政治参与意识不断提高相适应的乡村治理机制;要切实维护和保护好进城务工农民的权益,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步伐,使他们在就业、医疗、教育、养老、住房等方面享受到和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使他们和谐地融入城市。
民生是发展的目的,稳定是发展的前提。做好农业农村工作,要切实把改善民生、增进农民福祉作为根本目标,吃透农情,心系民情,全面推进农村各项民生建设,努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好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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