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

去年402家由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银行

2012年11月08日 09:45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报 

  本报记者 杨喜明    银监会合作部主任姜丽明不久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银监会已陆续制定实施了相关制度办法,支持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或股份制的农村信用社,同时指导农村信用社引进新的优质合格股东。另外,她还表示,银监会鼓励引导各地农村信用社实施股份制改革和增资扩股。

  近年来,在银监会的积极推动下,我国农信社正在集中精力推动股权改造并向农村商业银行转变。银监会网站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末,全国已有402家由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的农村银行机构,其中农村商业银行212家、农村合作银行190家。

  服务“三农”更有保障

  据了解,通过加快推进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构建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农信社向现代化银行转变,可以更好地服务“三农”。

  湖北省农信联社理事长徐新分析,长期以来,受单户贷款余额不能超过资本金10%、集团贷款余额不能超过资本金15%等规定制约,农信社对支持中小企业心有余而力不足。而组建银行机构,能有效增加县域资金的供应。通过扩充资本金,单户贷款的额度将随之大幅提高,可为中小企业提供额度更大、品种更多、效率更高的金融服务。

  “改制有利于增强经营活力。当前,困扰我省农信社业务发展的主要障碍是历史包袱和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借组建银行的良机,通过市场化手段,可有效化解历史包袱。另外,引进战略投资者,培育一批有较强经济实力的大股东,可帮助农信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引导现有股东积极增资扩股,适当提高资本集中度,可增强股民对农信社改制的关注和支持。”徐新说。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孔祥智也认为,农信社要想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在深化改革上下工夫。应尽快打造现代金融企业,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打造产权明晰、具有竞争力、充满活力的金融机构。

  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的稳步推进,将有力支持当地“三农”建设。如河南全省农信社系统现组建的多家农商行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均遥遥领先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发挥了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

  据悉,随着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宁夏等省级农商行的先后挂牌,以股份制为导向的多元化产权模式已逐步推行。

  有位省农信联社负责人告诉记者,各省农信社情况千差万别,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目前,各省农信社大都历史包袱较重,组建省级农商行还不能一步到位。当前,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路,是应稳步推进县级农村银行的组建,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优势,引进战略投资者,整合符合条件的农信社,将省联社改造成省农商行。

  湖南省农信联社有位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目前,湖南省的实际情况没有条件成立统一法人,国家政策也不允许。根据实际情况,应以组建县级农商行为主。另外,组建农合行的路不能走了,符合条件的直接组建农商行,不符合条件的,创造条件把基础打扎实一步到位。”他还谈了原因,一是银监会有这个方向的指引,将来会建设成现代股份制的银行,走合作银行的路折腾了,没必要浪费成本。二是现有的公司法已经没有股份合作制了。

  不仅仅是县级联社欲组建农商行,作为已经在产权制度方面上了一个台阶的农合行也跃跃欲试,试图尽快加入到农商行的队伍中来。

  有位农合行董事长向记者坦言:“现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受资本金约束,我们辛辛苦苦培育的优质客户只能拱手让人,农信社被边缘化的倾向很严重。我们要加快改革,力争2012年末组建县级农商行。要组建名副其实的农商行,不能靠‘拔苗助长’,要‘水到渠成’。这期间,机制一定要转换,这样才有方向,有动力。”

  显然,股份制、商业化的大潮正冲刷着农合行前行的航道。

  “实践证明,股份制是深化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的主导方向。我们省将按照‘坚持自愿、符合条件、成熟一家、改造一家’的原则,积极推动县级联社按照股份制、商业化要求,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加快组建农商行。”湖南省农信联社理事长张明久说。  

  还有位省农信联社负责人认为,改革方向,要最终组建一个金融控股集团。以省联社为基础,分步到位。如果将来中国能够真正达到城乡一体化,没有城乡差别时,单一小法人纯粹为“三农”服务的银行功能可能会变化,最后要实现统一的大银行,这可能是个漫长的过程。他还谈到了本省产权改革的设想:“小银行受规模、资金限制。我们正在考虑既要符合国家的政策,又要符合当地实际情况,也要促进农信社做强、做优,将来组建省农商行。下边还是独立法人,双方可互相参股,用资金做纽带,省农商行可到县社入股,县社也可到省社入股。”   

  就此问题,记者还采访了一些基层联社人员,其中以河北省农信联社保定办事处主任孙双伦的见解最具代表性,他认为,为了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农信社应做大做强。农信社做大做强并不会使农村信用社脱离“三农”,相反,它会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更好地支持“三农”。因为它是大机构,农信社内部党的领导更健全,更讲社会责任。二是因为它的根在县域,它不可能也不愿意离开“三农”。因而“大银行支持大企业、小银行支持小企业”的观点不一定是正确的。银行支持的方向不在银行的大小,而在国家给它的定位。    在农信社产权改革的问题上,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孔祥智发表了不同的看法:“农信社以后到底以什么样的模式存在?我认为应两条腿走路,符合条件的走股份制的道路,向农商行转变。这样可增加竞争力,更好地支持地方经济。然而由于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对于那些在短时间内无法达到入‘行’指标的,就应走合作制的道路,不能一刀切。这类农信社应继续走合作化道路,吸收农民入股,壮大资金实力。”

  省联社作用不可替代

  在采访中,多名研究农村金融的专家告诉记者,面对产权制度不彻底、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历史包袱沉重、防控风险状况依然突出等实际问题,仍然需要充分发挥省农信联社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的作用。另外,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基层农村金融机构的实力不断增强,对于产品研发、人员培训以及信息化建设方面有着强烈的需求,而这些问题的解决单靠某一家基层机构来完成是很困难的,而且成本也太高。而省农信联社作为代表全省农信社利益需求的平台,可以通过集中人力、财力为基层农村金融机构解决这些问题。此外,随着自身实力的增强,部分农村金融机构可能会产生脱离“三农”的倾向,这时也需要省农信联社发挥强有力的指导作用,保证农村金融机构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在这方面,省农信联社的作用和优势,是不可替代的。

  那么,在股份制时代,省农信联社如何在原有行业管理体制框架内,协调好与拥有更大经营自主权的农商行之间关系,行业管理上做到既不越位又不缺位?

  有位省农信联社负责人对此问题表示:“一是从风险角度管理。对基础好、管理素质高的农商行,简政放权,具体体现在贷款权限上。对管理好的农商行,贷款权限就可以大一些。二是从人事方面管理。实行系统内党委垂直管理,干部提名权在省联社党委,管理好农商行。此外,在行政管理的模式上,还可通过资本为纽带的方式进行控股管理。”

  全国一个个农信社将完成“美丽大变身”,将更好地服务“三农”,但也有另外一种声音,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从各地农信社改制为商业银行的做法来看,对农信系统如何改制的分歧已有定论,那就是继续“各自为政”而非建设一个超大银行,“毕竟农信社各级法人和资产组成、股本组成的关系太过复杂,建设一个统一的大银行难度太高。”该人士指出,这样“各自为政”的好处也较为明显,对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将很有利。但随之会出现一个新问题,那就是省联社的去向问题。当各地农信社改制为商业银行之后,按照常规将有人行和银监局履行管理和监管等的各项职能,这样省联社的地位是不是会显得有些尴尬?

  对于省农信联社的出路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孔祥智表达了这样的观点:“而今,省级联社也和县级联社一样,多种形式并存,有以农商行形式存在的,如北京、上海、重庆等,其余是以省联社的形式存在。那么省联社以后到底以什么样的形式存在?我个人认为应从两方面进行,对符合条件的就走农商行的道路,不符合条件的可成立一个管理公司,主要起到服务的作用。指导农村金融机构以中国乡镇为依托,改善金融服务,那么农村金融机构的活力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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