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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7月18日 14:21 和讯 homeway
华声报讯:日前,从北京市地税局获悉,地税局已接到了日前国务院发出的《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自此,困扰“个独”企业的双重纳税问题终于得到解决,“个独”企业踏上了市场竞争的公平起跑线。地税部门认为,这项政策将有利于鼓励民间投资,促进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发展。 通知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税法规定,税务部门除对“个独”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外,还依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对其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而个体工商户却只需按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这种双重纳税的状况也造成了投资者宁愿选择当个体户而不愿意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据北京晨报报道,《个人独资企业法》实施近半年来,全国注册的企业仅仅1万户左右,数量最多的北京也只有千余户,有些企业甚至注册后没有开展任何交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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