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
|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7月14日 12:04 华声报
国家经贸委经济研究中心有关专家近日就国有地方煤矿问题接受据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建议,今后各地方政府一般不应再投资兴办新的煤矿。 有关专家分析说,国有地方煤矿是特定历史时期出现的特定产物,存在着产权不清、管理散漫、机制不活、责任不明、对企业领导人约束不力等国有企业通病。要根本解决国有地方煤矿的问题,首先是明确各级地方政府一般不再投资兴办新的煤矿;其次,在保留下来的国有地方煤矿中,要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尽快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割断政府与煤矿的行政隶属纽带。 有关专家指出,国有地方煤矿是国家煤炭工业的主要组成部分,要解决国有地方煤矿目前面临的诸多难题,首先要继续做好小煤矿的整顿工作,进一步控制全国煤炭总产量;同时对资源条件差、开采难度大、市场前景不好的国有地方煤矿和国有重点煤矿,要停止建设开采,国有地方煤矿可比照国有重点煤矿的破产政策实施破产。 据了解,随着这几年煤炭市场的萎缩,加上传统经济遗留下来的一套办法的制约,国有地方煤矿面临严峻考验。国家经贸委和国家煤炭局专门组成调查组赴中国最大的煤炭生产基地山西、河南两省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河南省1999年国有地方煤矿工业增加值比1997年下降了20%,实现利税还不到1997年的50%。全省48家国有地方煤矿有32家亏损,13户提出了破产要求。山西省一半以上的国有地方煤炭企业亏损严重,各市县都存在着待关停破产的矿井,其中条件相对较好的霍州矿务局也提出了破产要求。
|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