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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7月06日 10:57 中新社网站
中新网北京7月6日消息:今天的经济日报发表述评,题目是《国家计委澄清疑虑:涨价不是转嫁石化企业亏损》。文章说,半年内,汽柴油连续4次涨价,运输行业损失不小。国家计委强调,对受调价影响较大,且价格实行行政管制的行业,如出租车行业,可通过相应调整出租车价格、降低管理费等措施疏导矛盾;对价格已由市场竞争形成且价格上调空间不大的行业,要通过清费治乱来减轻负担。 一位北京司机告诉经济日报的记者:“半年内涨了4次价,一辆夏利车每月要增加油钱550元,一下减少月收入的1/4。” 文章说,为了应付油价上涨,刚走出亏损的铁路行业也只好采取提高石油运费的办法来弥补损失。尽管国家计委强调上调汽柴油价格的着眼点不是保护国内石油石化企业,尽管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接轨迫在眉睫,但短期内如此高频率地调价,仍让一些人心存疑虑:调价是否有转嫁石化企业亏损之嫌? 文章坐支作者指出,汽柴油价格与国际接轨,目前受益最大的是炼化企业。但不能忘记,在价格扭曲之时,是肩负着维护市场稳定的炼油企业牺牲了自己的效益。据了解,若国际原油价格平均每桶上涨一美元,中石化的炼厂一年将多支付成本65亿元。当长期扭曲的价格逐步拨正之时,损失最重的炼化企业获益最大也是可以理解的。但问题的关键是,怎样通过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解决好汽柴油价格调整后出现的矛盾。 一些业内人士强调,炼化行业本身应该是个微利行业,没有理由在“上游”——石油开采业利润丰厚的同时还要求“下游”———原油加工业盈利。如果把油价上涨的收益全部转移为行业利润,则无益于我国石油石化行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增强。因为,涨价收益转化为行业利润后既不能有效地平抑未来的油价波动,也不能消除企业今后的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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