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财经新闻 > 内容





首家保险消费者赔偿基金创立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3月17日 11:30 中国经济时报

  3月15日,解决保险合同纠纷又多了一份法律保障。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在全国率先创立总金额为10 0万元的人民保险消费者赔偿基金。

  今后凡涉及与该公司的保险合同纠纷,被保险人均可申请仲裁,并由人民保险消费者赔偿基金对仲裁结果的执行予以 保证。

  保险消费者赔偿基金在国际保险市场早有成功的尝试。英国于1981年由保险人发起并设立赔偿基金,已逐步发展 成为英国保险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这一外部制约机制。在我国却相对滞后。保险消费者的法律援助制度创立的原理是基于保 险合同属于附和合同,在保险纠纷中作为单一的被保险人面对保险公司时处于相对孤立和弱小地位的特点,采用设立或者通过 一个独立的机构向那些通过正常渠道不能从保险公司得到合理赔偿的被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协助解决与保险公司之间 存在的纠纷。这种制度的最大特点是由保险人发起并由其创立赔偿基金对独立机构裁决的执行予以保障。同时,这种保险消费 者的法律援助制度的设立,能建立一种外部制约机制促进保险企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高,继而带动整个保险业水平的提升。

  厦门人保将首先在以个人业务为主的机动车辆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中推行这一制度,今年3月15日起该公司在签发 的上述两类保险单上将明确承诺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尤其是在理赔过程中被保险人若有异议,可以向厦门市仲裁委员会申请 仲裁并由人民保险消费者赔偿基金对仲裁结果予以保障,即基金以仲裁结果为付款依据,并于七日内无条件地支付给被保险人 。即使保险消费者败诉,人保公司也将承担适当比例的仲裁费用。另外,厦门人保承诺将予以仲裁机构以充分和必要的合作, 仲裁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直接进入该公司的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通讯员黄祯国记者李庆华


相关报道:我国保险业确定今后五年发展方向
相关报道:城市居民投资“钱”景:证券、保险、房地产
相关报道:失业了,保险公司为你供楼
相关报道:北京:银行开通大病保险业务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财经新闻 > 内容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C) 2000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