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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基传:网站海外上市需政府批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3月06日 08:09 中新社网站

  北京六日消息:信息产业部部长吴基传昨日在京表示,信息产业部允许商业网站海外上市,但都需要经过批准, 包括主管业务部门的批准,互联网为电信增值业务,因此所有的商业网站的上市均需信息产业部批准。今日香港文汇报消息还 透露说,信息产业部近期将出台有关涉及内地网站海外上市的条例。

  对于“网易”和“搜狐”是否已经获得上市批准,他称,目前信息产业部未批准过网站上市。

  吴基传表示,目前商业网站没有管制,中国对网络的发展给予支持,但一定要按国家的法规进行。至于外资参与 增值业务,他称,外资参与增值业务的处理加入WTO后是有条件的。

  早前,市场曾传言,信息产业部要求中国联通中止与外商高通合作发展CDMA业务;对此吴基传称:“没有这 个说法。”

  对于目前透过有线电视经营互联网业务的现象,是否意味有线电视业务和电信业务可以混合经营,他表示,目前 有线电视由广电总局负责,而互联网业务属电信的增值业务,目前是不可以混业经营的。据记者了解,对此有关部门也将会于 近期出台有关规定。

  有关移动电话单项收费的实施时间,他表示,单项收费的方案已经报批,何时可以获得批准则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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