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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售药允许探索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3月03日 10:08 中国经济时报

  国家经贸委医药司司长于明德3月1日下午在约见首都几家媒体时表示,在网上售药问题上应当允许探索,允许试点 ,允许实践。

  于明德说,医药电子商务作为新技术革命的一个部分,应当允许探索、试点,进而推广,这是适应医药体制改革的需 要,也是我国即将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如果不试点,不实践,任何人都无法制订有针对性的管理办法。

  这个说法可以看作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网上售药的另一种态度。前不久,国家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暂停 网上售药。理由是,网上销售这种既直接又隐蔽的方式,极易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无证经营,药品质量无法保证。这个规定 给一些医药网站带来极大的麻烦。一些网站因此停止了网上售药业务。

  据了解,国家经贸委在1月份召开的2000年全国医药工作会议上确定了今年的医药流通体制改革的两项重点工作 ,即中外合资医药零售连锁店和医药电子商务试点。在国务院今年2月颁发的《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 中明确规定,“在药品购销活动中,要积极利用现代电子信息网络技术,提高效率,降低药品流通费用。”

  记者注意到,这个指导意见是由国务院体改办、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卫生部、药品监管局 和中医药局等8家部委局联合起草的。

  于明德说,在不远的将来,医药电子商务极有可能代替传统医药经营模式,带来医药经营模式的革命。如果现在停止 网上售药的试点和探索,将错失发展机遇。他说,加强药品监管是需要的,但要找出好办法;不实践,就找不出好办法,“一 辈子都解决不了这个问题”。

  2003年,外国医药分销商就可以进入中国,所以时间有限,必须抓紧时间积极试点。

  他表示,国家经贸委将坚定不移地进行医药电子商务试点工作,并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

  在回答本报记者关于经贸委与药监局对于网上售药的态度为什么不一致时,于明德说,改革问题比较复杂,认识不一 致是正常的。通过反复磋商,不同认识肯定会达成一致。

  据悉,经贸委医药司和国家药监局目前正在就网上售药问题积极磋商,但还没有进一步的进展。

  于明德介绍说,医药电子商务主要有两种,一是企业对企业的交易,即所谓BTOB的模式。它们是医药电子商务的 主流,占整个医药电子商务交易额的85%;二是网上药店对消费者的交易,即BTOC的模式。这种方式业务较小,只占整 个医药电子商务的15%左右。而处方药又只占其中很小一部分。

  据了解,目前国家经贸委已经选定了两家企业作为医药电子商务的试点。一家是上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另一家是武 汉的金药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陈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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