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视点:储蓄实名制方案敲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1月24日 16:02 海融资讯
央行行长戴相龙20日透露,实名制有条件年内施行。
他说:"储蓄实名制包括两个意思,一个是储蓄要用真实姓名,一个是银行电脑要联网,能够把一个人在全国各地所
有的储蓄汇总起来,纳税的时候作为一个很重要的信息。存款用真名字容易做到,难的是把电脑联接起来,投资很大,需要一
个过程。"
"央行的储蓄实名制已经有了方案,采用新老分开的办法,也就是说在储蓄实名制公布之前用假名存的钱,仍然可以
用假名取出来;从公布之日起,都要用真名,因此不会有大的震荡。同时银行会为储户保密。"
实名制去年曾经炒得沸沸扬扬,但是并没有施行。戴相龙解释,很重要的原因是1999年11月份开征了利息税,
当时考虑,如果搞实名制,很担心群众因为不了解而不理解,所以放慢节奏,逐步推进,首先要做好实名制的宣传。
戴说:"推行实名制完全符合国际惯例,对于完善我国的分配制度,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以及征收个人收入所得税都有
帮助,有利于大众,所以没有什么障碍,没有哪个人或者哪个组织反对。但一定要稳步推进,中国的许多改革都是这样做的。"
中国金融学院国际金融系副教授、中国人民银行软科学评审组专家成员贺力平告诉记者,发达国家基本普及了实名制
,施行实名制后个人还应提供住址、职业、主要收入来源,包括住房情况(是租的还是买的,住多长时间了)等内容。从国际
经验看,银行对客户提供服务时,要依靠这些资料了解客户的信誉,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在国外,居民账户分为活期账户和储蓄账户,活期账户具有开办信用卡、支票、转移资金等功能,可以透支,是加入
金融体系的门票。
储蓄账户则只能存取款。在发达国家申办活期账户,银行一定要个人提供详细的资料,否则极易遭遇恶意透支等风险
。
实名制对人们行为的制约作用极强。如果一个人有前科,如破产、欺诈等,银行会给他特殊账户,即此人不可能得到
信用卡、透支等先进服务。经过很长时间后,如果他的行为有改善,可以给他小额信用支持,以考察他的信誉度,如果表现好
,才可逐步扩大信用额度。
我国的商业银行过去对居民缺乏金融服务,基本是存取款业务,今后随着支票、信用卡等业务的普及,银行"不能在
黑暗中经营"否则信用关系难以充分发展,将制约我国的商业银行向国际性银行跨越。
贺力平强调,施行实名制后,银行会为客户保密,如下情况例外:当事人涉嫌犯罪,法院或检察院授权调查此人的银
行账户;当事人双方同意,例如商业惯例,双方签合同需要对证时,经对方要求提供账户;当事人要求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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