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四大国有银行需核销的坏帐不足一成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1月21日 08:30 中新社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今天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透露,截止去年底,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帐面需
核销的呆帐贷款只占其贷总额的百分之二点七,但在逾期和呆滞贷款中也有一些是应该核销的,这样加起来需核销的坏帐可能
为百分之八或九。
戴相龙说,由于划分方法和标准的不同,中国银行业的不良贷款问题常常被外界误解。中国正在推广国际通行的贷款
质量五级分类方法,但由于会计制度和破产制度等的不完善,很难一下子全面实行。
他认为,近百分之十的坏帐率也不低了,不过近两三年商业银行的贷款质量有所提高,发放的贷款绝大部分都能到期
收回,收不回的只占百分之二至三左右。在成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剥离银行不良资产工作完成后,相信商业银行的贷款质量
会大有提高。
据统计,截止去年底,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已有三千五百亿元人民币的不良资产被剥离到资产管理公司。对部分项目开
始实行债转股后,国家经贸委已推荐债转股项目六百个,推荐金额近四千亿元,而经资产管理公司独立评估后签字的近一千亿
元。
戴相龙形容说,这次剥离不良资产、实施债转股可说是国有商业银行“最后的晚餐”了,有人想吃“夜宵”或第二天
吃“早餐”,那是不行的。因此,要对国有商业银行建立了降低不良贷款、增加盈利的考核指标,对它们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
。此外,债转股一定要坚持条件,要同时达到优化银行资产负债表、减轻国有企业利息支出两个目的,而不是其中的一个。(
记者 陶光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