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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为下岗职工再就业推出优惠政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1月18日 09:10 和讯中金网

  今后中国下岗职工再就业可获得多项优惠政策支持。劳动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近日向社会公布了这些政策的 详细内容,并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这些政策,为下岗职工再就业创造条件。

  据报道,这些优惠政策主要有:对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要简化工商登记手续,三年内可免征营业税、个 人所得税及行政性收费。对下岗职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家庭手工业或开办私营企业的,工商、城建等部门要及时办理有 关手续,开业一年内减免工商管理等行政收费。

  企业吸纳下岗职工也将享受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等就业实体吸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只要符合 国家产业政策、产品适销对路、符合贷款条件,有关商业银行和信用社要积极给予贷款支持。个体工商户或下岗职工人数占企 业总人数60%以上的企业自其领取税务登记之日起,三年免征营业税。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达 到规定比例的,可在三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数30 %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减半征收所得税二年。城镇规划建设部门要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积极解决好发展劳 服企业的生产经营场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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