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买断工龄 职工两难选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1月13日 13:25 中国经济时报
为了有效地解决下岗职工与企业脱钩,帮助他们走出再就业服务中心,武汉市试行买断工龄。对此,下岗职工显得较
为矛盾。
所谓买断工龄,就是按工龄发给下岗职工一次性补偿金。通过这种方式,解除下岗职工与企业间的劳动关系。据悉,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武汉市的这一改革尝试表示认可。
据了解,1999年9月,武汉市在10家国企中开始这一改革试点。为了调动企业和下岗职工的积极性,该市规定
: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自签定“协议”次月起,在两个月内与企业中心解除“协议”和解除劳动关系的给予企业
的奖励金额为4500元/人;三个月内奖励金额为3500元/人;四个月内奖励金额为2500元/人。同时,对符合有
关规定进了“中心”的下岗者,根据解除关系协议签订时间先后,给予2800元至1200元/人不等的奖励。据统计,截
至1999年12月中旬,该市已有1200多人和企业签订了“协议”进入了再就业服务中心,约占国企登记下岗职工总数
的12%。目前,通过买断工龄方式离开“中心”者只占试点企业中进入“中心”人数的30%左右。
面对这一改革新举措,下岗职工普遍感到较为矛盾。部分职工反映,当初政府要他们进“中心”,如今又要求出“中
心”,这一进一出难以理解。更多的职工则认为这是个两难选择:一方面现在尽管下岗了,医疗保障等方面还有一点依靠,一
旦解除了和企业的劳动关系,遇到生病找谁去呢?另一方面,企业一时也没有起死回生的希望,与其等“死”,不如早作了断
,自谋出路。
武汉大学教授、社会保障问题研究专家郑功成认为,这一举措对下岗职工、企业和政府都有利。对企业来讲,更有利
于早日解困;作为政府,虽然一次性补偿的暂时代价高一点,但以后相对较松。
武汉市经委企业改革处副处长张东认为,当前主要有两点因素制约了这种改革方式的推行。一是资金问题。政府通过
奖励等方式补助的资金只占补偿金总额的50%左右,其它部分必须由企业筹措。企业配套资金不到位,政府补助资金自然不
能发放。而这些企业长期亏损,即使变卖资产,也不一定都能拿出这笔款。
二是下岗职工就业观念需要转变。相当部分下岗职工属于年老力衰或技能单一者,传统的就业观念根深蒂固,加之社
会处于变革时期,心理承受能力较为脆弱。
武汉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从三个方面入手,促进这一举措的推广。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在实施过程中
,进一步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防“黑箱”操作;三是配套改革特别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时跟上,使再就业者的
社会保险关系不致中断。记者张茂武 通讯员王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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