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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163电子邮局是否国有资产难定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1月13日 08:20 和讯中金网

  163电子邮局转手事件经过众多媒体的不断挖掘,目前各界的焦点已落在163电子邮局是否国有资产这一问 题上。飞华方面声称,通过“各方面的法律验证”,新飞已证实163.net不是国有资产。既然163并非国有资产,它 的买卖只属于公司间的商业行为,很正常。本月10日,记者就这一问题采访环宇商务律师事务所李智波,他表示,根据目前 掌握的情况,难以一日咬定电子邮局不是国有资产。

  李智波介绍,就飞华公司而言,从其成立时的背景来看,难以断定它是真正意义上的股份制企业。管理部门特别 是市电信局及数据通信分局毫无疑问在其成立之初为其提供了政策上的支持、经营方面的便利,以及其它物质、技术等方面的 支持。这些支持虽然不是直接资金投入,但对于飞华公司的发展所起到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不过,目前看来也无法证明这 种支持可以折合成多少股金,应享有多少财产权。)

  李律师分析,飞华公司后来改制成为有限责任公司,在通过相关部门的验证许可时无疑会有一些似是而非的地方 ,甚至可能部分材料并不真实。鉴于这种情况,一口咬定163电子邮局不是国有资产或是一口咬定是国有资产都难以令人信 服。

  李律师还指出,根据《民法通则》,公司法人代表签订合同时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没有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就不 具备法人资格。根据媒体披露的情况,新飞公司在到工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之前就签订购买163电子邮局转手合同,这 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在法定程序上可以认为无效合同。此外,根据法律规定,若能够确定签订合同双方恶意串通,侵害国家 、集体或他人的利益,也会被认为无效合同。(摘自《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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