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新浪网
| 财经首页 | 宏观 | 市场 | 经营 | 股票 | 新闻 | 专题 | 投资组合 |
财经新闻
财经新闻


>> 财经新闻 / 财经新闻 / 内容



观点:《个人独资企业法》还需完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1月12日 09:27 和讯中金网

  北京是聚集创业者最多的地方。几天来,前往北京海淀区工商部门咨询“一元钱办企业”者大大增多。不过,工商部 门“暂停办理个人独资企业”的回答肯定会使他们失望。

  由于这是全国人大自去年3月修改宪法,明确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以来实施的第一个立法举措,因此引起了广泛 关注。专家指出,这部企业法将对开办企业、债权债务等经济行为产生巨大深远的影响。

  以前开办有限责任公司,工商部门规定注册资金要达到10万元人民币,方可注册登记,这一做法使许多人做老板的 梦想破灭。而《个人独资企业法》则重新燃起了人们的创业梦想。

  但是,北京市工商局有关人士透露说,虽然《个人独资企业法》已经出台,但是有关个人独资企业的配套法规还未出 台,所以暂时停止办理。

  这些需进一步完善的规定包括:

  对独资企业“双重税收”问题(即独资企业主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由于涉及到现行税收制度的调整 和完善,因此法律仅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但对纳税的具体内容未加以规定。因此,如何对独资企业纳税也 亟需配套的法规。

  另外,《公司法》规定,两人以上合资是开办公司的前提条件。这与《个人独资企业法》一人就可办公司抵触。

  由于个人独资企业是一种新的企业组织形式,因此,在企业登记注册时,还得更换新的营业执照。有关部门必须对这 些问题做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之后,工商部门才能受理个人申办独资企业的申请。罗新宇




>> 财经新闻 / 财经新闻 / 内容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C) 2000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