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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技奖励制度将作重大改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1月06日 09:14 华声报

  据《解放日报》1月4日消息:中国科技奖励制度作重大改革,首次设立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务院所属其他 部门不再设立部级科学技术奖;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可设立一项省级科学技术奖。今天,科技部部长朱丽兰签署第1、 2、3号令,发布科技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和《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 术奖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国科技奖励开始依法行政的运作。

  中国首次设立的最高科学技术奖每年授予的人数不超过2名,由国务院报请国家主席签署并颁发证书和奖金。奖 金额为500万元,其中50万元属获奖个人所得,450万元由获奖人自主选题,用作科研经费。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 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由国务院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额一等奖为9万元,二等奖为6万元。其推荐、评审工作即将开始 ,今年底揭晓。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规定,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可设立一项省级科技奖,省、市、自治区 的所属部门不再设立科技奖。国务院所属部门除国防科工委、公安部和国家安全部设立的部级科技奖,内容只涉及国家安全和 国防的科技成果,其它部都不再设立部级科技奖。据了解,中央、国务院各部委所属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业等完成的科 技成果及其完成人,今后的科技成果评审,只在实施应用地或本机构所在地参加省级科技奖的评审。驻京记者李文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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