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将实行分类经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1月04日 12:37 华声报
北京消息:在未来3到5年的时间里,国有林场将被划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两个类型,并从政策和投入上区别对待。
这是记者从国家林业局了解到的。
国家林业局要求,到2000年底国有林场要搞好公益林、商品林的分类区划界定,报相应政府批准;结合森林生态
效益补偿制度建立,经济条件较好的省(区、市),到2002年年底要全面完成国有林场分类经营改革;经济条件相对较差
、难度较大的省(区、市),在2004年年底前完成这一任务。
据介绍,此前,全国一半以上的省(区、市)在国有林场分类经营改革的理论依据、划分标准和实施办法等方面进行
了积极的探索。山东省通过对国有林场实施分类经营改革,在全国率先将生态公益型林场的事业经费全额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每年全省对国有林场事业费投入增加了2000万元。
目前,全国已建国有林场4200多个。国有林场不仅为国家提供了大量的木材、林产品和旅游资源,还为我国生态
环境建设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但是,国有林场在发展中还存在着许多突出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以发挥生态效益为主的国有林
场举步维艰。其主要原因是没有从政策上对不同类型的林场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实行分类经营,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以
来困扰国有林场发展的诸多问题,尤其是生态型林场的投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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