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特大商标侵权案在汕头查处
http://finance.sina.com.cn 1999年9月6日 10:29 中新社
汕头消息:全国特大的侵犯注册商标案--汕头达濠鸿兴塑胶厂有限公司侵犯美国“BARBIE"和“MA
TTEL"注册商标一案,经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历时近一年的调查,最近在汕头终结。有关部门对当事者———汕头达濠
鸿兴塑胶厂有限公司作出处以罚款人民币200万元和收缴、销毁及封存部分库存物品的决定。
1998年9月4日,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BARBIE"和“MATTEL"注册商标的所有人马特尔公
司(美国)委托中原信达知识产权有限公司的投诉,对被投诉人--汕头达濠鸿兴塑胶厂有限公司进行全面检查,现场查获
该公司生产的“BARBIE"和“MATTEL"注册商标的玩具娃娃衣(各种型号)成品73698盒、包装盒400个
、半成品一批。应投诉人的请求,汕头工商行政管理局当即依法予以就地封存,并提取部分资料进行调查。
本着对被投诉人负责的精神,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法律规定,在将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时,应当事人的要求
,于今年1月21日举行了听证会。在听证会上,当事人提供原来隐瞒的6份与案件有关的“海关加工合同备案表”,随后又
提供了6份与香港鸿兴塑胶厂有限公司签订的成交确认书及出口专用发票等材料。经工商局案件调查组反复查实:当事人自1
994年至1997年期间擅自接受香港鸿兴塑胶厂有限公司委托进料加工生产各种型号的“BARBIE"和“MATTE
L"注册商标玩具娃娃衣成品共984102盒。其中已出口910404盒,销售额合计共8446306.80港币;库
存各种型号达73698盒(已被封存),成本价计1165488港币;经营额合计共9611794.80港币。
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投诉人马特尔公司(美国)于1986年9月10日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BAR
BIE"和“MATTEL"商标,并于1996年9月10日续展,商标注册号为第261727号和第261728号,
核准注册在商品国际分类第28类,核定使用商品为玩具,其商标专用权理应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而当事人在未经“BAR
BIE"和“MATTEL"注册商标所有人马特尔公司(美国)的许可,于1994年至1997年期间,擅自在与玩具相
似的玩具娃娃衣商品上使用“BARBIE"和“MATTEL”商标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八条第
(1)项所述的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汕头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于今年5月14日作出如下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收缴并销毁被封存“BARBIE"和“MATT
EL"注册商标的玩具娃娃衣包装彩盒400个及印制“BARBIE"注册商标的丝印板1块;消除被工商局封存的玩具娃
娃衣成品及半成品、成品上所有侵权商标标识和罚款人民币200万元的处罚。当事人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
也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但又拒不履行缴交罚款的处罚决定。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7月1日依法申请汕头市中级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日前已正式接受受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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