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修订创业板规则
http://finance.sina.com.cn 1999年9月2日 14:32 国研网
联交所理事会会议后,宣布提出的创业板上市规则修订已获得证监会通过,即公众持股量及大股东售股限制均得放宽
。
联交所7月中推出的创业板上市守则,要求公众持股量为20%至25%,且大股东在公司上市两年内不可售股。但
联交所在本月初提出,应市场人士需求向证监会建议,将大市值公司的公众持股量降至10%,另外,大股东售股限制由两年
缩减至一年。
创业板工作小组主席罗嘉瑞曾表示,修订是应市场要求,担心上市条例过分苛刻,会令企业转到美国上市。但证监会
主席沈联涛早前在出席一个公开场合时透露,希望待市场试行一段时间后,才考虑修例。
另据联交所宣布,再委任新委员加入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人数由13人增至21人。最新组合包括4名股票经纪
或理事会理事、4名上市公司代表、12名市场参与者及使用者代表及联交所行政总裁徐耀华。
联交所表示,增添新委员是配合实际需要,有更多委员可处理有关上市事宜,包括上市及保荐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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