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运作不规范致使劳动争议大增
http://finance.sina.com.cn 1999年8月6日 12:48 南方日报
《劳动法》颁布5年以来,广州市8月4日首次召开劳动争议调解会。
据不完全统计,到1998年底,全市企业已建立劳动争议调解机构3400多家,有调解员7000多人,持证上
岗人员3700多人,仅1995年至1998年已处理劳动争议调解案件5907宗。
据了解,当前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劳动争议案件有大幅上升的趋势。一些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没有严格
执行《劳动法》,不签订劳动合同,不按规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不给予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欠缴、少缴甚至不缴纳
社会保险金;一些企业无故拖欠、克扣工资,拖欠集资款;部分困难企业职工不能按时领取工资或生活保障费、报销医疗费;
部分企业在转制、安排下岗职工时,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及要求办理。此外,还有部分职工思想观念未转变,未能完全理解现
时的劳动用工政策。有关部门认为,以上几点都是引发劳动争议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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