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政企业脱钩细则出台
http://finance.sina.com.cn 1999年8月31日 18:09 和讯中金网
财政部和国家工商局日前出台了《关于脱钩企业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及工商登记手
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中央党政机关、军队、武警和政法机关与所办、所管企业脱钩后的国有资产划转、产权登记及工
商登记工作。
据《粤港信息日报》报道,该通知明确,凡按有关规定移交中央管理、并入重点企业或企业集团、重组新建集团
以及移交地方管理的企业,均需按规定办理资产划转、产权登记手续。
通知要求各部门脱钩企业须于今年8月31日前按照资产划转、产权登记、工商变更登记的先后顺序分别到财政
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其中必须进行清产核资的企业应在9月30日前办理有关手续并提交清产核资
结果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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