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集企平均负债率78%
http://finance.sina.com.cn 1999年8月27日 10:12 和讯中金网
历时三年的全国范围集体企业资产清核工作近日完成。经过审核,全国31.3万户城镇集体工商企业,平均负债率
为78.2%。
截至1997年底,我国工商注册登记为法人、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能独立核算并编制资产负债表的城镇集体企
业有72.1万户。国家对符合重估条件的15.7万户企业的876.6亿元主要固定资产进行了重估。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重估后,属于重估范围的固定资产原值增值59.3%,净值增值60.6%。经过全面资
金核实,31.3万户工商企业共清理出全部资产损失和资金挂帐2557.1亿元。
有关部门根据城镇集体企业的实际情况对部分历史积累问题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了处理,共解决了约41%的资金损失
和挂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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