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改投资抵免所得税政策出台
http://finance.sina.com.cn 1999年12月28日 08:56 和讯中金网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规定凡在我国境内投资技
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均可享受抵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该办法自19
99年7月1日起执行。
《办法》规定,享受投资抵免的技术改造项目是指国家经贸委发布的《当前工商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等有关政策
文件中列明的项目,即企业为了提高经济效益、提高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促进产品升级换代、扩大出口、降低成本、节
约能耗、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劳保安全等目的,采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对现有设施、
生产工艺条件进行的改造。
《办法》规定,可享受抵免的须是国产设备投资,即企业运用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资金、购置国内企业生产制造的生
产经营(包括生产必需的测试、检验)性设备。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均可向其企业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抵免,在办理时应提供盖有有效公章的《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购买国产设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凭证和资料。中央企业及其与地方所属企事业
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经省级以上主管国税局审核后可按规定进行抵免。地方企业经省级主管地税局审核后可按
规定进行抵免。
《办法》还对如何进行抵免做出具体规定:企业每一年度投资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得超过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
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如当年新增税额不足抵免时,未予抵免部分可用以后年度新增税额延续抵免,但抵免期限最长不得
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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