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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委员提出,证券市场上发放“内幕消息者”图利者应受惩处

http://finance.sina.com.cn 1999年12月22日 08:29 中新社

  北京十二月二十一日消息: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委员们分组审议刑法修正案草案时提出,一些股 评人士和证券记者与券商勾结,哄骗股民上当,必须严厉打击此类犯罪,以保护广大股民的合法权益。

  李蒙、柳随年等委员说,一些股评人士和证券记者为图私利,与券商相勾结,通过证券资讯发布等形式,或透露所谓 的内幕消息,或随意评说,有意误导股民,给广大中小股民造成重大损失,对于这种犯罪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惩处。

  不少委员对中国金融领域犯罪的处罚幅度意见纷纷。蒋正华副委员长说,处罚幅度不可太宽,否则不利于严格执法。 王涛、黄玉章、万绍芬等委员强调,金融领域犯罪量刑应比现在更重些,其非法所得要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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