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资费不得擅自降价
http://finance.sina.com.cn 1999年12月13日 12:40 和讯中金网
针对目前一些地方此类低价竞销手机的情况,国家有关部门人士指出,手机资费标准是政府定价,不得擅自改变。
据《市场报》报道,国家计委和信息产业部有关负责人在近日召开的全国电信资费检查和规范移动电话市场电视电话
会议上指出,中国联通公司和中国移动公司的基层单位在一些地方经营移动电话业务中违反国家规定,擅自降价和自行改变收
费办法,开展不规范价格竞争,这种情况在一些地方有越演越烈的趋势。
两部委负责人要求中国联通和中国移动两公司要统一思想,提高对规范价格竞争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承担责任,对不
规范价格竞争行为进行严格的清查和处理。两公司内部应实行各自规定的服务价格、售机价格和统一的收费方式,并要做到明
码标价。
据了解,今后各公司推出手机新业务和新服务项目之前,要向电信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对涉及调整收费标准或改变收
费办法的,必须由公司总部向信息产业部申报,经批准后才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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