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将调整养老缴费比例
http://finance.sina.com.cn 1999年12月09日 11:03 和讯中金网
据悉,从2000年元月1日起,南京将调整下列企业及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
据《扬子晚报》报道,有关规定具体如下:1、凡是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各类企业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
保险费的比例,由现行的5%提高到6%;
2、私营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现行的17%调整到20%。
3、城镇个体工商户及雇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调整为18%,其中,雇工个人缴费8%,其余由业主缴纳。
4、自由职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现行的25%调整到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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