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开展电信资费检查
http://finance.sina.com.cn 1999年11月25日 09:32 光明日报
今天上午,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电信资费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强
调移动电话资费标准属于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移动通信企业不得擅自提价和降价,也不得自行改变收费办法。
两部委负责同志明确指出,经营电信业务的有关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不得擅自更改移动电话的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
要求调整和改变的,必须得到电信部门的批准;同样,如果开展优惠促销活动、开展移动电话的新业务和新的服务项目之前都
要经过审批。电信企业不得利用在当地移动电话业务市场中的优势地位,对竞争对手有经济关系的其它经营者,如代收费的银
行提出不合理要求,搞不正当竞争。
为推动电信资费改革的顺利实施,保证国家电信资费政策的贯彻执行,规范企业电信价格行为,切实减轻用户负担,
促进电信消费,创造电信业健康发展环境,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电信资费检查的通知》,检查范围是
所有专兼营电信业务的单位自1998年1月1日以来所发生的资费行为。将着重检查经营固定电话、无线寻呼、公用电话及
代办点、互联网、出租电路的单位和个人业务资费执行情况。
据悉,这次检查将于今年12月1日开始,2000年2月10日结束。凡自查不认真,走过场,不上报自查报告的
;凡在检查中不如实提供情况,不予配合,刁难拖延的;凡采取欺骗手段,涂改帐目,逃避检查的,都要依法从严处理,问题
严重的要移送监察部门追究有关领导人和责任人的行政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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