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聚焦:甬城酱油官司难打
http://finance.sina.com.cn 1999年10月9日 11:09 中国经济时报
受到社会各界密切关注的宁波“酱油”官司在上月上旬又在原告起诉地第二次开庭审理,但仍未果。去年12月才成
立的宁波楼茂记食品公司状告“天天”公司侵犯“商号”并索赔100万元的诉案,9月10日第二次开庭审理,庭上“天天
”公司呈上16份证据,证明不论是商号还是商誉,“天天”公司均不构成侵权,而且证实原告自知质量信誉、市场占有率远
不如“天天”,为了达到诋毁“天天”的信誉,捏造事实进行起诉,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庭上“天天”公司又充实了
反诉内容。楼茂记食品有限公司主体不合格,在原告注册前,宁波市区已经有一家同行业的楼茂记酱品商店存在,违反国家工
商总局关于同一行业、同一区域内不得注册两个相同名称或字号的企业之规定;把刚刚成立6个月的企业在产品包装上印上“
中华老字号企业”;在包装上使用不属于自己的“楼茂记”商标(楼茂记商标注册人是楼茂记酱品商店);在产品包装袋上隐
瞒奉化某地的真实产地。
而原告称楼茂记食品有限公司目前正在办理楼茂记酱品商店有关合并手续,6月份“楼茂记”商标也在办理转让,还
特别强调:市技监局评选放心酱油及市政府评选宁波名牌是违法的,“天天”公司的金钟牌酱油米醋的“名牌和放心”是不合
法的。市政府有关部门制订的酱油定点企业基本标准是不合法的。业内人士认为,这场官司是冲着放心酱油和宁波名牌而来的
。酱油米醋产品虽小,但涉及千家万户,“开门七件事”中占有二件,因此这场由放心酱油、宁波名牌引起的打不清、道不明
的官司,自然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宁波市技监局技监处张处长认为:“天天”公司的“金钟”牌酱油米醋各项技术指标稳定且过硬,评为放心酱油是有
科学依据的,打假治劣是技监局义不容辞的责任,至于我局及市政府评选放心酱油是否合法,楼茂记有限公司可以提出行政讼
诉。市工商局商标处王处长、经检处张处长两位认为,“天天”公司与楼茂记酱品店存在历史关系事实,打上金钟牌精制香干
(原楼茂记香干)没有侵权,原告使用“中华老字号企业”不合法。
宁波大学法律系主任郑孟林教授认为,在原告注册之前,楼茂记香干已客观存在,且一直是由被告生产,被告产品还
印有“宁酿”的字样,挂牌上方写明“天天”公司金钟牌香干,括号中突出一个“原”(原楼茂记香干)字,没有地方侵其商
号。该案的权力主张不应是原告,所以原告无权在法庭上与被告谈这个问题。(本报记者:唐建中/通讯员:叶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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