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家基金公司和7家券商进入同业拆借市场
http://finance.sina.com.cn 1999年10月13日 10:03 中新社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国泰等10家基金管理公司和中信证券等7家证券公司最近已获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市场。
据了解,这10家基金管理公司分别是国泰、南方、华夏、华安、博时、鹏华、嘉实、长盛、大成、富国基金管理公
司。7家证券公司分别是国通、国信、湘财、大鹏、光大、中信、广发证券公司。
日前,中信证券公司通过传真确认方式,经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成功地从中信实业银行总行拆入了2.4亿
元人民币,期限为3天。这是这些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以来,券商拆入的第一笔资金。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在今年8月印发的《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中国证监会批准设
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可以申请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从事购买债券、债券现券交易和债券回购业务;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一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40%;在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必须在中央结算公
司托管和结算,不得转托管到证券交易所。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时印发的《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凡申请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
场的证券公司,须经中国证监会推荐;必须以法人为单位申请成为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成员,其分支机构不得进行交易。证券
公司在同业市场拆入资金的最长期限为7天,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一年,拆入、拆出资金余额均不得超过实收资本金的80
%,债券回购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实收资本金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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