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房子养老恐怕难以普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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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 10:44 东方早报 | |||||||||
在最近召开的广州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有政协委员建议,为了改变老人主要依靠养老金生活的现状,可推行让老人把自己的房子抵押给银行贷款,死后房子归银行的办法。 应该说,“用房子养老”为解决养老问题提供了一个不错的思路。然而,这一建议似乎没有考虑到这样一些问题:
其一,在我国,由于文化的影响,家庭内部财产的产权界限很模糊,而同时每个人对家庭财产的贡献也很模糊。要想规劝那些与老人共有房产的子女支持老人选择“用房子养老”,我想恐怕不能不首先替他们的子女考虑一下对未来居住的担忧。其二,国人一般均将房产看作应该留给子女的天然遗产,又怎么能让他选择“用房子养老”这条路呢?其三,在我国,最大的养老问题是在农村,而不是城市。然而在农村,房产的商业性是很差的。因此,农村老人即使想选择“用房子养老”这条道路,恐怕也不会有哪家银行敢来开展这项业务。 基于这些理由,笔者认为,这一建议很难普及。 责任编辑 魏英杰 刘景 任大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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