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丢了如何退车船税 收回转让股权不退个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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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 11:25 北京娱乐信报 | |||||||||
车丢了如何退车船税 信报讯(记者贺文华)随着3月10日的临近,车船税缴纳进入到一个高潮期,地税部门对这些受到众多车主关注的问题给出了明确回复。 对于外地车辆户口转为北京的情况,地税部门表示,凡在北京拥有并使用车辆的单位
那么,如果纳税后机动车又不幸丢失,退税额度该如何计算呢?地税部门解释,车船使用税的退税额应按月计算。退税的起止时间为:从机动车辆丢失的次月起至纳税年度终了的当月止。 据了解,如果机动车丢失,那么,关于退税的时间问题分为两种情况,如果您已办理保险退赔手续的,可凭保险公司的退陪手续,及时办理退税手续。如果车主未办理保险退赔手续的,为减少退、补税的工作环节,退税时限定为丢失车辆年度的下一年年初再办理退税手续。 还有一些纳税人询问,车船税分别在两个区县地税机关重复缴纳了,税款还可以退吗?地税热线回复,原则上到两个区县的地税局都可以办理重复缴纳的税款,建议纳税人最好携带完税证到第一次缴纳车船使用税的地方税务局办理退税手续。 收回转让的股权不退个税 信报讯(记者贺文华)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是否可以退还已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做出批复表示,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 税总在给地方税务部门的请示做出批复中明确:转让人的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的,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 同时,税总也指出还有一种情况纳税人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合同未履行完毕,因执行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解除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裁决、停止执行原股权转让合同,并原价收回已转让股权的,由于其股权转让行为尚未完成、收入未完全实现,随着股权转让关系的解除,股权收益不复存在,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从行政行为合理性原则出发,纳税人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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