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热点 个人破产制距离我们有多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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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 10:04 南方网 | |||||||||
近来,个人破产已成为国内经济、法律界人士关注的热点之一,那么,什么是个人破产,我国为什么应加快个人破产立法,破产后对个人有什么样的影响,现在个人应如何提前防范个人破产风险呢?个人破产:既是制裁 也是拯救个人一旦破产,将会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按现在世界上实行个人破产制度国家的通行做法,在个人破产申请获准并对个人资产进行清算后,破产人余下的债务虽然可以获得豁免,但同时也要为此付出诸如在一定的期限内不得进行高消费,不能购置房产、汽车等高档物品,不能担任公职人员或企业管理人员等等惨痛
现在我国只有企业破产法,还没有个人破产法。但这并不意味着将来我国公民个人不会成为破产的主体。笔者认为,我国制定和实施个人破产法已经为期不远了。 不久前,我国广东番禺、浙江绍兴、四川泸州等地的法院对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企业及其法人代表还有一些自然人发出的“限制消费令”( 限制他们乘飞机、坐火车卧铺、买小车、打的等一些高消费行为,有的甚至限制其工资标准不超过当地最低收入保障标准等)已经带有对个人破产行为进行惩治的意味。可以说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制定实施个人破产法的预演,也说明了个人破产立法的急迫性所在。 笔者认为,我国个人破产立法之所以迫在眉睫,主要有以下原因:其一,必须借助个人破产法严惩那些不讲信用的个人。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如果一个社会里的经济个体无信用可言,其整体就不可能达到高度市场化水平。由于没有完善的个人破产制度,虽然目前我国法律对资不抵债、无力按期清偿债务的个人有一定的制裁措施,但散见于《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中,不系统,不全面,可操作性不强,致使一些本来具有一定债务清偿能力的人也以经营失败、投资失误、天灾人祸等为借口赖债,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了社会信用环境。 其二、制定个人破产法是世界惯例。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个人破产法,并已成为处理债权、债务及其善后事宜的较为完善的一种法律制度。在我国香港或海外其他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由于个人资不抵债,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后可以申请个人破产早已不是新鲜事。入世后的我国应在法律上与世界接轨。 在有些人眼里《个人破产法》可能只是一部“制裁法”,其实不尽然,《个人破产法》对于那些有心还钱无财支付的人而言是一种拯救,因为宣布个人破产后债务的免除,有助于那些确实讲信用但无力还钱的人“放下包袱、开动机器”重启自己的生命之舟。为使自己的投资理财行为更好地得到法律的保护,每一个人都应大力推动我国个人破产法的制定,即使是一个即将破产者,因为《个人破产法》将会使破产者获得“新生”。举例来说:张某6年前从某银行贷款十万元开个个体商店经营电脑配件。但一直亏损,一年后已资不抵债。他是个讲信用的人,但把所有家产拿出去才还了6万。剩余的4万块钱令他惶惶不可终日,心理和经济上都有着巨大的压力,难以摆脱旧债务的困扰、重新振作精神开始新的生活。 和张先生相比,因为有了个人破产法,美国的珍妮女士就幸运多了。1999年,珍妮从银行贷款30万美元,再加上信用卡透支的5万美元,注册了一家独资企业开发软件。35万元投进去以后,软件是开发出来了,然而却没有卖点,收回的资金总共不到6万美元。去年末,银行贷款到期,但珍妮女士的所有资产超不过3万美元。无奈,她向当地法院递交了破产申请。法院受理后,今年7月宣告珍妮女士破产,在拍卖了她的所有财产并留下了必需的生活费用后,法院对各个债务人的债务按比例进行了公平分配。破产程序完结后,虽然她不可再进行高消费并不再出任公司经理、律师等职业,但近19万元的债可以不还了。并且经过一定期限后她还可以再一次白手起家干一番事业。 应对风险的五条建议表面看来,个人破产法的制定是一个立法理论问题,是官员和学者专家应该关心的,不属于投资理财知识的范畴。而实际上任何一种投资理财行为,都应在法律法规约束之下。现在您就应对个人破产立法已为期不远有充分的认识,了解对个人破产制度的相关知识,并以此规范自己的行为。市场风险变幻莫测,人人都有破产的可能,这就需要我们在个人投资理财和生活消费的过程中把握好自己,切实做到“五要”,从而把个人破产的风险降到最低。 一要控制好个人债务,避免过度消费。个人负债的出现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和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适当的负债可以有效地提高投资效率,适时安排好家庭生活,提高生活质量,但过度负债却极易成为个人破产的元凶。尤其是贷款买房用于出租和投资其他实业的大额长期负债,如果不对贷款数额进行合理控制,一旦个人收入发生变化则很可能导致资不抵债。另外,如果不对个人消费负债进行合理控制,虽然每一次消费负债的数额都不多,但最终结果很可能是法院宣告个人破产的一纸判决。 二要购买适当的保险。个人破产转移风险靠谁?社会、单位、亲朋有时能依靠但也只能尽力而为,尽到什么程度有时候只有天知道。但买一份保险就能明码实价地给你颗定心丸。现在贷款买房的人挺多,一般要贷几万十几万,有的甚至贷几十万上百万。但让他们拿出几千元来买保险却不愿意。这是非常错误的认识。对于贷款买房者来说,买保险主要是买房地产财产保险,即有关房屋的偶然性、意外性和不可测定性的风险。 三要注意控制投资范围。一些投资人总觉得每个机会都不能错过。于是本币、外币、A股、B股乃至古画、邮币卡,啥都搞一点,最终发现辛苦几年,做的可能都是无用功。这还是较好的结果,如果每一项投资都赔一大笔,致使自己的资产大大缩水,那么就会离个人破产不远了。 四要注意分散投资风险。在投资时要把好组合关,“不要把鸡蛋放到一个篮子里”,以合理规避风险。比如,股票的收益率高,但风险也高。债券的收益不高,但比较稳定。经过几次降息,现在的银行利息虽很低,但适当的储蓄能保证在遇到意外时不用苦于无资金周转。有了这样的组合,即使某一项投资发生严重亏损,也不至于连累你到破产的境地。 五要注意合法合规。比如,有人贪图高利,将资金投资于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产业甚至是违法的行业,那将不仅仅是被国家罚个倾家荡产个人破产的问题,而是会被绳之以刑法加入到罪犯的行列中去,甚至会“反误了卿卿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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